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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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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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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3-08-0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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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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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就2022年嵊泗县统计法治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向各位做汇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国家督查整改工作。

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防惩意识。通过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党组会议、中心理论组学习等形式,进一步传达学习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改革文件,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大危害性。同时将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文件精神常态化制度化,明确乡镇、部门每年年初将统计法相关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有效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防线,切实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强大动力,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大危害性。

强化落实,有效提高整改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

统计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统计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嵊泗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嵊委办发﹝2021﹞34 号),强化各乡镇、各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完善“一票否决制”。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内容,在新修订的《嵊泗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中规定存在统计造假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022年度县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也明确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单位与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优”。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必修课,7月21-22日,县委组织部联合县委党校、县统计局开展2022年统计监督与统计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设置经济形势分析、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业务知识解读课程,重点讲解相关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有效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和统计员的统计业务知识与统计法治意识。7月22日在县海洋文化中心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专题学习(扩大)报告会,特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原浙江省统计局局长王杰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帮助我们了解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加强经济发展举措,拓宽工作思路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王杰局长在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加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全县7个乡镇均设立并正式挂牌统计信息中心(站),共配备统计员16名;组织针对乡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3次,县统计局单独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6次。

二、认真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部署的相关任务。

(一)加强专项纠治。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的要求,县局制定《嵊泗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对2017年以来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结合重点工作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通过综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通报曝光等多种措施,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经查嵊泗县不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等现象。

(二)积极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作法的工作。根据国家局国统执法函【2022】26号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进行再次全面排查,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对全县7各乡镇、16个部门开展清理工作,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一步推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的修改和废止。

(三)组织开展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自查工作。根据省统计局浙统函〔2022〕57号的要求,县局组织对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相关专业开展入退库自查工作,通过对入库真实性、退库真实性、是已注销或吊销单位、数据报送真实性等内容自查,截至11月底共计52家单位(项目)开展自查,其中:劳动工资9家,投资11家,贸易业20家,服务业5家、工业6家、建筑业1家,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

(四)积极参与省市检查督查工作。今年4月参与市局对岱山县的统计执法检查;6月参加省局对湖州市长兴县的统计执法检查;7月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全省第一次统计督查(对台州市、临海市、椒江区)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交流和统计执法素质提升。

三、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为了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我们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统计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统计系统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首先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局机关业务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年报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统计相关法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全年组织开展14期统计法治培训(网络远程教育),培训248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730册。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了统计工作作风,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

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核查力度

积极开展全县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工作,县局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年初明确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并按季度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检查程序符合规定,截至11月底共完成15家单位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执法检查4家、专项检查11家。对5家劳动工资,2家规下服务业,3家工业,4家规上服务业,26家贸易业,1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计55家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情况说明,进一步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法治权威性。逐步树立了科学统计、公正统计、依法统计的理念,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五、认真开展统计监督领域和省执法监督平台维护和应用。

以整体智治提升防惩统计造假效能和提高和规范统计执法水平。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将于6月底全省推广,我县着眼应用点击率、活跃度、贯通率,强化日常维护,积极开展用户应用上线并坚持问题导向,以好用实用管用多用为目标,围绕新问题和新需求,推动统计监督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跃升,形成全面覆盖、精准量化、协同高效的统计监督新格局。积极开展省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应用,全年对统计执法检查单位都在平台上开展,并对检查单位进行掌上执法应用,至11月底,共对15家单位执法检查。

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力度,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对乡镇、企业的统计法律法规普及与培训。

二是加强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