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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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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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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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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8-0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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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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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行政监督,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就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考核分解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建设法治嵊泗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处理具体工作事项。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从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部署落实各项执法工作。

2.强化牵头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根据《2021年法治嵊泗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嵊委法办发〔2021〕2号)中责任分解任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嵊泗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

1.按时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报。按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向县政府报告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编制人员为39人,执法证件持有人数为39人,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为100%,较去年少2人,其中1人调离,1人退休。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

3. 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做到内容合法、合理,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1年,我局负责起草的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1个,并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5月我局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嵊泗县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嵊财农〔2021〕13号);今年8月提请县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嵊泗县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发〔2021〕34号)。

并根据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牵头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组织和跟进各项清理工作,做好汇总及审查业务部门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并提出清理建议,其中继续有效文件14件,拟废止文件4件,拟修改文件1件,拟失效文件1件。根据《嵊泗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我局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外聘法律顾问1名,参与行政投诉处理工作,对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按照要求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做好法律顾问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登记。

5.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今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案卷1件,具体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具体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项目、适用法律依据、许可实施程序合法性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上开展自查。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一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和办事指南等信息。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执法活动时要求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出具执法文书,依法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执法决定以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检查结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实施办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立案等内部审批程序规定的,制定内部审批表等相应文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从案件登记文书、调查取证函告、询问笔录记录、到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均有书面记录,并附有送达回证。三是积极推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1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举行听证案件,无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

7.开展“综合查一次”和“互联网+监管”检查。今年联合市监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共2次,主要检查金融企业以及代理记账机构。认领监管事项61件,开展掌上执法共25次,其中双随机检查8次,专项检查2次,即时检查15次,进一步推进执法数字化。

8.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一是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为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进一步完善财政内控操作规程,对照县局内控基本制度、专项制度及操作规程,及时查找发现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并对内控操作规程或实际工作进行调整修改。三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扩宽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公众对我局的监督。同时接受县人大、纪检、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制止违法、不当等行政行为的发生。五是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财税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三、普法和依法治理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本年度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在职自学、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提高了财政系统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2.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参加全县2021年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财政政策进乡镇进企业活动,疫情期间,到企业宣传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等各类政策。《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财说课堂等活动,同时,利用LED电子屏等方式积极开展宪法日、民法典等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