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关于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一、通信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207室,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二、联系电话:0580-5593552

附件:《关于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