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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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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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环保浮球生产项目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大王村后头湾(顺达海鲜公司右边厂房) | 舟山市易洋环保塑料有限公司 | 租用嵊泗县顺达海鲜食品公司的原有厂房约165平方米,采用吹塑等生产工艺,使用吹塑机、PET吹瓶机、PET烘箱、破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后,企业将具有年产20万只环保浮球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舟山市易洋环保塑料有限公司环保浮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有机废气经真空泵出口及离心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至嵊山污水处理厂;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墙体隔声、设备维护。危废暂存区位于项目车间的东南角,主要用于存放危险废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zsstsshb007@163.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