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27XK/2023-31156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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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0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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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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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嵊审报〔2023〕3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1.预算编制管理有待加强。
2.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规范。
3.财政资金管理有待提升。
4.政府融资担保能力有待提升。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1.加强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实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打破预算固有盘子概念,归并整合现有部分项目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2.加强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高资金使用率。持续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整合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形成有效支出。
3.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提高预警能力。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债务情况监测,严格资金供需两端监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预算编制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利息收入等4笔收入共计68.13 万元缴入国库。
(二)关于“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未完成
编制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时,我局与县税务部门密切联系,科学合理预测年度收入目标,实时跟踪进度,加强重点税收项目监控分析,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
2. 政府投资(重点及实事)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我局根据政府投资(重点及实事)项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不存在拖欠工程款行为。针对项目执行率较低,我局认真梳理跨年度项目,特别是已完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竣工结算,切实提高执行进度。截至2023年7月底,政府投资(重点及实事)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67%,高于序时进度。
3. 社保财政专户资金564.80万元未及时上解省级财政专户 我局于2023年4月11日前该笔资金上解至省财政厅。
4. 科技资金支出未专款专用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分配项目,不违规挤占专项资金。加强科技支出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项目与科技支出功能科目的匹配度,切实有效提升资金专款专用。
(三)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债券资金561.48万元长期未使用
洋山镇背街小巷等环境提升工程债券资金已于2023年4月底使用完毕,全县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资金已于2023年7月底使用完毕。 我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落实项目,尽快将剩余资金拨付到对应的项目单位,督促单位尽快形成相应的实物量,发挥地方政府债券的积极作用。
2. 财政资金495万元出借给预算单位超三年未收回
我局已于2023年3月收回洋山镇人民政府借款400万元,4月收回机关事务局借款12万元。 我局将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积极与部门对接,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清理财政借垫款,及时收回外借资金,规范财政对外借款管理。
3. 国有企业经营亏损较大 2020-2022年三年正逢疫情影响,我县交通和旅游受到冲击颇大,国有企业亏损较大。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积极整合效益低下企业,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效率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四)关于“政府融资担保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 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发挥不强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稳经济、强纾困、促发展”相关政策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增信作用。截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在保金额共计12965 万元,共51户,其中为民营企业和“三农”、个体工商户担保金额从4月底的3770万元增加到5765万元,共43户,支小支农占比提高到44.47%。
调整减免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费,2023年5月起将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由原年化0.5%调整为年化0.25%;单笔500万元以上的,保费仍继续保持全额减免。执行期从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7月20日,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免担保费37.18万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贵问题。
2. 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低于标准 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合作银行的数量,除现有的合作金融机构外,推进和县邮储银行担保合作业务开展,同时拓展与已合作金融机构担保业务的广度和深度。
扩大业务规模,拓展担保业务新品种。积极落实“民宿人才共富贷”、“30万元以下渔农户小额贷款”保证担保业务品种,推进与县邮储银行合作开展“税银共富贷”专项担保业务。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续尽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保尽保”,力争2023年12月底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2倍以上。
3.政府融资担保存在风险
针对原华星电器五金厂业主金某未结清代偿款95.17万元,2023年7月又追回代偿款10万元,根据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3)3号,拟和金某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并严格落实。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完善保前审核和保后跟踪管理,强化职工的培训与学习,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做到促发展和防风险“两手抓”,严守风险底线,把好新客户准入关,提升风险设别、预警和处置能力。
特此公告。
嵊泗县财政局
2023年9月3日
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