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已完成嵊泗县备案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补助资金申请审核,现将补助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基妇科反映,电话0580-5081955。
附件:嵊泗县托育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公示名单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7日
附件1
嵊泗县托育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公示名单
机构性质 | 机构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托育机构 | 嵊泗县龙岛托育所 | 1 |
合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