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96E/2024-29870 | ||
组配分类 | 乡镇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96E/2024-29870
公安
县公安局
2024-01-02
嵊公通字〔2024〕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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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部门并洋山分局:
现将《嵊泗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嵊泗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日
嵊泗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委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以下简称三个“一号工程”),以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充分展现公安机关护航中心工作的职责使命和担当作为,决定建立县局贯彻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工作机制。
一、组织架构
在县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重点任务。组建县局三个“一号工程”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贺孝磊任专班总召集人,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郑若明任副总召集人,其他局领导任召集人。
建立县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1+6”工作对接机制,具体承接县委营商环境“一办六小组”工作。1即由县局改革办会同经侦大队牵头对接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班,6即由县局6个部门具体承接6个专项小组工作任务。
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由县局改革办统筹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分别牵头对接。
二、职责分工
(一)县局改革办。具体对接市局改革办及县委改革办,会同责任部门对接县属牵头部门(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经信局),组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统筹落实重大任务部署,研究确定县局重点改革任务,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工作,总结挖掘典型案例、改革亮点、工作经验,组织各类评优评先项目申报,积极打造公安机关护航三个“一号工程”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对应市委、县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班6个专项小组,分别由经侦大队一体推进“11087•舟到在浙里”为企服务品牌建设,牵头实施“11087•亲清在浙里”平安护航专项行动,会同治安大队对接“市场环境专项小组”(县市场监管局);治安大队牵头对接“对标世行评价标准攻坚专项小组”(县发改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对接“政务环境专项小组”(县政务服务办);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牵头对接“法治环境专项小组”(县依法治县办);出入境管理大队牵头对接“经济生态环境专项小组”(县发改局);政治处牵头对接“人文环境专项小组”(县委统战部)。
各专项小组牵头部门由分管局领导挂帅,主要负责承接各专项小组工作部署,研究推进本组改革任务,协调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负责做好改革项目培育打造和经验总结。
(三)具体改革任务牵头部门。县局办公室根据三个“一号工程”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公安工作任务,结合各部门重点工作,提出具体改革任务,形成相关工作清单。各任务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年度、季度目标任务,定期报送进度,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工作经验。
(四)其他部门。政治处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工作专班人员抽调;将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工作实绩纳入干部选任参考内容;负责研究设立三个“一号工程”立功嘉奖专项;负责三个“一号工程”专题宣传,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办公室负责对主要领导和县局党委、县局深改领导小组明确的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实行交办督办;编发县局工作简报,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督考办负责将三个“一号工程”和重点工作成效纳入考核评估,对获评改革突破奖和优化营商环境最佳案例的,在年度综合实绩考评中进行相应加分。督察审计大队负责将三个“一号工程”及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综合督查必查内容,定期发布通报。警务保障室负责工作专班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相关保障工作。
三、推进方式
(一)专班制。从县局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县局三个“一号工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公安机关三个“一号工程”,专班日常工作由县局改革办、经侦大队(侧重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牵头。
(二)项目制。根据三个“一号工程”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谋深谋细各项改革举措和目标任务,及时将上级部署,企业、企业家及群众需求转化为具体改革项目。对明确的改革项目逐项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倒排进度、挂图作战、压茬推进。
(三)报告制。建立信息动态归集机制,定期以信息报送或召开联络员会议等形式收集各小组工作动态,遇特殊情况结合实际不定期组织报送,及时会商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同步、高效协同。
(四)例会制。建立例会制度,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每周或每月召开专班工作例会,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监测各组工作动态,汇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动重大改革项目。
(五)晾晒制。建立季晾晒制度,每季度组织“三个一号工程”综合晾晒,由县局主要领导召集,充分总结提炼晾晒工作成效。通过定期汇报晾晒,积极打造公安机关护航“三个一号工程”重大标志性成果,组织申报相关评优评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