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调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品字标”等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组织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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