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实施县城区道路、人行道、桥梁、隧道、道路雨污水、排水系统及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的改造、维修、养护;负责城区河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和保洁工作;负责城区道路周边、城区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施工作业、养护;负责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参与全县树木修剪、移植、砍伐,临时占用绿地审核;参与全县绿化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管理、养护和城市绿化数据统计、信息化工作;负责实施全县年度花卉布置和培育;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性指导;负责开展园林城镇及节约型园林建设、城市生态修复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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