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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菜园镇

  • 组配分类:

    整改结果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0:15

信息来源: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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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有关事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菜园镇党委书记朱云飞、原镇长刘白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嵊委审办责报〔2023〕4号)、《菜园镇党委书记朱云飞、原镇长刘白羽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嵊审意〔2023〕1号)、《2022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嵊审报〔2023〕4号。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

(一)菜园镇党委书记朱云飞、原镇长刘白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

1、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包括海域越界养殖监管不到、2021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未完成、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等问题。

2、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包括重要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工程建设规模调整未经审批等问题。

3、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包括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不严谨、项目前期调查不充分造成设计费增加等问题。

4、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包括无预算安排以资金出借方式实施项目出借资金长期未处置、外出考察未报批、完工项目结算审核管理不严、一事一议项目推进不到位等问题。

5、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包括未按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程序、购买服务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6、房产房租管理不力。

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8、下属单位存在问题。包括违规发放社区人员补贴、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不合规、固定资产未入账、

财务管理较为混乱、多付小规模纳税人承接项目税金等。

(二)菜园镇党委书记朱云飞、原镇长刘白羽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问题:

1、2个用海项目到期后未续期,涉及面积2250亩。

2、31.52亩耕地存在抛荒情况。

3、各类小临船管理不规范。

4、金鸡岙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不达标。

5、坟墓迁移区未复耕复绿。

6、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7、4家企业污水排放未进行登记管理。

(三)2022年度财政决算审计问题:

1、专项资金262.90万元长期闲置

2、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3、项目进度款报审不严,合同审查不严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一)进一步加强全镇内部控制管理。菜园镇应切实完善内控制度,坚持民主决策,严格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菜园镇应切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工程前期调研工作,加快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推进已完工项目结(决)算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对下属单位监管。菜园镇应依法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开展常态化的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所属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菜园镇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耕地保护“田长制”,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成立专业队伍对耕地进行巡查监管,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网”,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菜园镇应加大对海域使用管理的力度,加强对海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用海行为,提高依法用海意识,同时紧紧依托信息系统,实现海域使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规范海域开发利用秩序,保障海域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进一步履行渔船管理职责。菜园镇应加强对各类小临渔船的管理,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养殖渔船、生计渔船做好纳管统计工作,并建立小临渔船管理巡查制度,定期对小临渔船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小临渔船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确保小临渔船依规管理。

(七)进一步加强地表水体保护。菜园镇应严格落实“河长制”“库长制”等相关制度,根据“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地表水体的监管,对受损水体按规定进行修复。

(八)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菜园镇应积极盘活闲置的专项资金,及时收回出借资金,加大清理力度,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增强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九)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菜园镇应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合同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防范履约风险。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菜园镇党委书记朱云飞、原镇长刘白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1.关于“海域越界养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菜园镇与海域利益相关方沟通,与利益相关方签订可行性的养殖海域变更协议,优化海域布局,清退养殖桁地,落实确权养殖海域变更工作,强化养殖海域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更新《菜园镇养殖海域管理办法》,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主要分五步实施整改:一是完成用海情况调查,排摸绿华岛海域养殖具体情况,为后续海域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二是开展到期海域使用权续期工作,相关续期手续正在办理中,有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份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5月底;三是与海域利益相关方沟通,询问海事、港航意见,签订可行性的养殖海域变更协议,重新调整海域确权范围,优化布局,完成时间2024年7月底;四是对部分越界养殖设施予以拆除,清退养殖桁地,并责令缴纳罚款,完成时间2024年7月底;五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更新《菜园镇养殖海域管理办法》,完成时间2024年10月底。

2.关于“2021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菜园镇形成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分解全年招商引资任务至每位乡领导,强化班子成员人人招商意识。截至11月底,完成谋划2个0.5亿元储备产业项目任务,实际利用市外资金2.2亿元,新增地方税收 3627万元,完成“四上企业”新增25家,完成 2023年各项指标任务。

3.关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的问题。

菜园镇石柱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中心渔港南港区至青沙道路贯通工程、菜园镇石柱村强排水系统建设工程目前均已完工。菜园镇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进度,按照年度目标完成政府投资项目。

4.关于“重要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问题。

2023年3月,菜园镇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菜园镇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菜园镇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接镇经贸办、村镇办,对未经合法性审查合同正整改;2024年出台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对接机制,确保监管到位。

5.关于“工程建设规模调整未经审批”的问题。

菜园镇金鸡岙休闲体验区打造工程已完成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今后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调整和报备程序。

6.关于“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不严谨”的问题。

对审计出的问题,镇党委政府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重新梳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调整了《菜园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并将深化细化党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应上尽上党委会研究决策,进一步推进及规范本镇“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努力防范集体决策的风险,并及时做好向上级报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7.关于“项目前期调查不充分,造成设计费增加”的问题。

菜园镇将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精准谋划项目全过程。

8.关于“无预算安排以资金出借方式实施项目,出借资金长期未处置”的问题。

菜园镇积极落实出借资金的收回工作,石柱村房屋土地购置款136.6万元,已于2023年12月收回借款;益洋养殖经营公司养殖海域使用权出让前期费用、宗海海域竞买保证金242.05万元,12月止益洋公司收益还入欠款50万元,尚余195.03万元,镇政府对益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手续正在办理中;裘伟定、叶福根原马关拆船厂码头资产收购补偿土地预征款210万,县土地储备中心征地补偿款已拨付我镇,已于12月份列支出;金平村西岙养殖区用房建设工程200万由金平村制订上报还款计划,逐年消化。

9.关于“外出考察未报批”的问题。

菜园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申报销规定,外出学习考察前严格制定方案,及时在浙里报提交申请审批单,提前审核预警,返回后严格办理报销手续。

10.关于“完工项目结算审核管理不严,因结算滞后导致资金长期赤字或结余”的问题。

菜园镇积极组织项目结决算工作,加快工程资金拨付,目前已完成小关岙景区进口打造工程1个项目结算报告,今后将分两阶段整改。第一阶段整改:完工未结算项目收支赤字和完工未结算项目账面滚存问题,完成时间2024年9月;第二阶段完成菜园镇高场湾村农田整治项目等10个完工项目结算工作,完成时间2025年2月。

11.关于“一事一议项目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青沙村斗争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和石柱村农田治理提升工程分别于20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10日完成结算,菜园镇将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项目的推进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

12.关于“未按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

菜园镇与嵊泗县楠枫电子通讯商行签订复印机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期。菜园镇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与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复印机。

13.关于“购买服务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菜园镇与3个旅馆协会及镇商会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对3个协会及镇商会制订的购买服务的内容和金额进行审核,做到合理合规。

13.关于“3处房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关岙村金港路凉亭旁房产有账无实问题,房产证号嵊马字4300090号,已全部拆除,提交党委会建议账面注销,预计2024年5月完成。绿华岛房产有账无实,查实无该房产,核实证明由村委会盖章确认后提交党委会建议账面注销,预计2024年5月完成。东海路130号老办公大楼有账无实,办理产权证注销后提交党委会账面注销,预计2024年10月完成。

14.关于“3处房产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

沙田弄17号106室房产未入账,房产评估后提交党委会入账,预计2024年12月完成。海滨社区办公楼未入账,房产评估后提交党委会入账,预计2024年12月完成。菜园青沙渔村综合大楼工程未入账,按工程财务审计报告核定投资额提交党委会后入账,预计2025年5月完成。

15.关于“2处房产空置”的问题。

菜园镇制定完善《菜园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行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制度,将我镇51处资产委托给社区、村和镇属国有企业进行实地管理。原马关敬老院和原绿华工商所将做为关岙村和绿华村办公设施公益用房。

16、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通过浙政钉单位群重申报销规定,着重提醒单位同事在浙里报上传刷卡小票,出差前及时在浙里报提交申请单,出差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17.关于“违规发放社区人员补贴”的问题。已停发此项补贴,今后严格按照津补贴规定发放补贴。

18.关于“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不随意改变计集体决策结果。

19.关于“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不合规”的问题。基湖村聘用社区专职人员为残疾人专职委员,累计发放0.36万元已全部收回并重新发放给残疾人员。东海社区补发蔡琳专职委员补贴200元。

20.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基湖村吊衣橱、定制写字桌等家具涉及资金2.07万元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菜园镇渔管站一体机等已按规定补齐材料登记造册,计入固定资产名录。

21.关于“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益洋公司已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规范和编制历年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注册资金10万元已计入实收资本;对渔船浙嵊渔69108进行折旧核算,凭证附件已完善并重新整理归档;截至2023年11月底,资产负债情况重新清算,公司资产负债率降至124%

22.关于“多付小规模纳税人承接项目税金”的问题。海滨社区已将多付税金1116.86元收回。东海社区已将多付税金1022.58元收回。基湖村已将多付税金424.53元收回。

(二)菜园镇党委书记朱云飞、原镇长刘白羽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报告

1、关于“2个用海项目到期后未续期,涉及面积2250亩”的问题。

相关续期手续正在办理中,有关材料已于10月份提交至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及2024年海域使用金需同时缴纳,预计完成时间2024年5月底。

2、关于“31.52亩耕地存在抛荒情况”的问题。

第一阶段完成现场排查,完成时间2023年11月。第二阶段完成部分区域农用地补划、占补平衡等用地性质调整手续,完成时间2024年11月。第三阶段完成剩余部分补种,完成时间2025年3月。

3、关于“各类小临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对于“20户养殖户养殖渔船未登记管理”,根据养殖渔船管理办法,对未登记管理的养殖渔船办理登记手续,发放养殖船牌照。截至2023年12月,菜园镇共有养殖户50户,其中退租6户,注销养殖船1户,无养殖船5户,养殖船注册登记地非菜园镇2户,实际养殖渔船登记管理36户。36户养殖船已完成登记管理。对于“23艘生计渔船不符合认定标准”,菜园镇根据生计渔船管理办法,对于23艘不符合生计渔民身份的生计渔船予以清退注销,收回生计渔船牌照,船只上排。

4、关于“金鸡岙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经抽查2023年第3、4季度农村生活污水来样检测报告,出水水质已达标。

5、关于“坟墓迁移区未复耕复绿”的问题。

排摸可视坟墓迁移区未复耕复绿地块,与县财政、民政局对接相关资金拨付事项,完成相关区域的复耕复绿工作,计划于2024年10月完成整改。

6、关于“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

菜园镇已完成菜园镇办公大楼新建工程、菜园镇石柱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菜园镇石柱村强排水系统建设工程等3个工程的水保方案编制并通过备案。

7、关于“4家企业污水排放未进行登记管理”的问题。

嵊泗县盛元水产有限公司、嵊泗县华发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嵊泗县菜园镇奇厨熟肉加工厂等3家企业已完成企业污水排放许可证登记。嵊泗县新荣塑钢厂经环保确认不用做污水排放许可证。

(三)2022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262.90万元长期闲置”的问题。

菜园镇全面清查专项资金历年结余情况,发现年初共有未使用资金398.7413万元,5月审计截至262.8986万元,截至12月已使用195.9887万元,剩余66.9099万元,将于2024年8月底全部使用。

2、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针对2笔暂存款:德清景艺建设有限公司质保金1万元,已于11月提交党委会,因年份已久,无法联系对方公司,转收入。原马关船厂码头及附属物土地征收款210万元,已与县土地储备中心办理手续,已于12月份还入县资规局。

针对6笔暂付款:石柱村房屋土地购置款136.6万元,已于2023年12月收回借款;益洋养殖经营公司养殖海域使用权出让前期费用、宗海海域竞买保证金242.05万元,益洋公司收益还入欠款50万元,镇政府对益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手续正在办理中;裘伟定、叶福根原马关拆船厂码头资产收购补偿土地预征款210万,已于12月份列支出;金平村西岙养殖区用房建设工程200万由金平村制订上报还款计划,逐年消化。

3、关于“项目进度款报审不严,合同审查不严”的问题。

菜园镇将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款的报审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抵扣预付款。同时加强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确保合同签订更加严谨。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徐贤力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