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4-01-22 14:13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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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嵊泗县统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内容,突出统计信息公开重点,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部门动态111条,通知公告1条,统计公报1条,月度统计数据12条,统计分析文章22篇,统计信息42条,普查数据29条,财政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共计2件。分别于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2日接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办件。我局高度重视,狠抓办理质量,按期完成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政府信息管理。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完善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审核要求,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错别字、外链、敏感词等问题,确保部门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栏目按照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普查数据分类公开信息。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部门动态”栏目发布统计局各项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做好各个栏目的审核更新,保证信息公开规范及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并确定具体人员开展工作。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不断更新我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细化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三是加强督查考核,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各自负责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