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4-01-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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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经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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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通过嵊泗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53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9条,工作信息29条、通知公告6条、财务信息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履行答复程序。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流程。根据上级下发的问题清单,及时完成落实整改,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更新,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公开基本目录。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借助掌上嵊泗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工作资讯、活动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加强对机关各科室的指导监督,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每月开展政务信息工作内容排查并及时整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务公开内容存在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对必须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标准认识不够清晰,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

2. 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形式仍局限于文字解读和图文解读。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二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