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4-01-2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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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嵊泗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依托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子栏目,适时、依法公开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相关信息。2023年累计政务公开32条,包括部门动态18条,通知公告14条;政府信息公开191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乡镇部门文件1条,重大决策公开2条,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2条,重大民生信息公开64条,教育救助5条,重大项目建设94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领域)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部门乡镇信息公开(嵊泗县教育局)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件及答复工作。加强现场、邮寄、网上、传真等四个渠道的管理,做到无遗漏,20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性工作来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纳入日常履职过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反馈、备案等三项制度,对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公开”,确保公开内容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嵊泗智慧教育服务平台、嵊泗教育发布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在嵊泗教育服务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条,其中图片信息  条,教育动态27条、学校动态188条、通知公告类194条;政务公开223条;通过公众号“嵊泗教育发布”公布信息338条,并按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认真完成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转发任务。

(五)监督保障

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标准,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防泄露涉密和敏感信息,凡不属于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况,一律予以公开。认真落实我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1.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公开的实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动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环境。

二是拓宽渠道,全面公开。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信息及时、准确进行公开,并努力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各种活动进行宣传,将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第一时间予以公开,让群众知晓。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对相关科室及人员,尤其是基层学校进行考核,与绩效进行挂钩。学校考核则与办学水平考核挂钩,作为办学水平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以此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