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4-01-24 15:34

信息来源: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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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3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嵊泗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内容,在县政务公开科业务指导下,县海洋与渔业局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时对本单位有关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等变动内容进行更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4,涉及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推进情况,涉海涉渔领域相关工作信息以及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等其中部门动态78条,通知公告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政策解读4条,征求意见4条,意见反馈4条,计划总结2条,部门预决算3条,审计信息2条,涉渔补贴23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海洋与渔业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予以部分公开1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结,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重点,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及时更新。定期组织人员对公示内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错字、错误链接第一时间予以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县海洋与渔业局采用多种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诉求。一是通过系统短信平台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涉海涉渔有关的信息、宣传政策解疑答惑助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通过大屏幕、宣传栏、宣传册、公示牌、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发布信息公示等相关信息。三是在嵊泗县人民政府网站“嵊泗发布”上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动态、涉渔信息等,为群众提供便利,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整体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考核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纪律,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1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4.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中仅公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能发布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二是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但存在部分解读内容质量不高的情况。三是存在因办公设备损坏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申请渠道不通畅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排查工作适时梳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所涉内容,修正、更新各栏目信息及所使用设备等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明确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