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4-01-25 18:0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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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12条,其中工作动态26条、通知公告22条,重大决策类信息预公开4条,政府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务公开指南及年报信息1条,计划总结3条。公布环评公示及受理信息25条,审批意见和审批结果49条。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政府信息共79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3条,环境执法检查及双随机抽查信息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结。全年未产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学习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理解掌握《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政务公开考评表暨 “一本账”》以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的规定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资料整合、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法规类文件及其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管与执法、行政许可等重点环境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类政策进行意见征集和解读宣传,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意见征求2次,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2次,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解答回应。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流程,遵循“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的两级审查制度,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预先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内容不上网公布,保障了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密、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整体扎实有序,但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特别是工作动态类信息,各科室未能及时报送,再加上信息审核机制的调整,未能及时审核公开信息,从而延缓了信息公开时效;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以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以文字和图文形式的解读为主,缺乏群众感官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形式。

2024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工作举措,主动谋划,及早部署,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一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途径。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生态环境问题,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不断丰富形式、优化内容,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提升政策知晓度、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