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供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提出全县供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承担全县供水水源调配具体工作。 (三)承担涉及城乡供水的制水、给水管理及农村饮用水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承担全县渔农村供水工程的长效管理。 (四)参与编制全县制(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计划,提出更新改造计划的建议,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承担现有供水工程设施管理、保护和维修工作。 (五)参与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六)指导规范下属企业,承担全县城乡给水行业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嵊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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