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531/2024-29941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531/2024-29941
县教育局
2024-01-29
嵊教〔2024〕8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30 11:1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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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化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规范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队伍管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嵊泗县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八大点,具体为:
第一点主要明确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的范围、经费保障来源及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点是规范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对招聘原则、招聘条件、招聘计划管理以及招聘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
第三点对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管理中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明确,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日常管理、劳动争议解决等。
第四点明确了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岗位管理要求。包括日常教学、业务竞赛、培训进修、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按照公办教师要求执行。
第五点对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的考核奖惩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纳入学校教师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审、工资待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六点对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明确,包括工资收入、福利待遇以及请假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年均总收入按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相关指标要求执行,工资收入与事业编制教师同步增长。
第七点明确了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管理的退出机制,包括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程序。解释机构和具体的实施时间。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嵊泗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人:周苗海
六、联系电话
0580-5088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