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4-01-0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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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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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嵊泗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总结中数据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规范,我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

(一)主动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下设子栏目及时更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动态、部门信息、行政执法总结、预决算等信息,推动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转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通知公告7条,部门动态1条,政务专题“11087”110帮2条,政策解读2条,计划总结2条,财政预决算3条。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操作指南,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供群众依申请公开。明确县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工作汇报,并协调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群众依申请公开按期办理。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次,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对外进行发布的信息均要填写审批表,确保不发生泄露个人隐私及集体、国家秘密,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对外发布的情况。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的原则,严格遵守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实行信息提供科室自审、信息发布科室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三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管理、信息更新维护、监测数据即查即改,实现数据同步、信息共享、专业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嵊泗公安”微信、微博、视频号作为信息发布、交流的主要阵地,设立多个便民服务板块,分类分级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紧密结合群众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全面、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今年,累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各类信息240条,在政务新媒体平台更新信息464条,在微博平台发布信息172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发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考评方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同时,领导小组对全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28

行政强制

1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1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安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报送数量和质量有待加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表现形式还有待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定期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提示,组织各警种进行信息公开有关内容的培训,梳理明确各栏目负责警种、信息发布要求等内容,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工作亮点;三是丰富页面宣传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增加短视频、流程图、动画等方式展示政策目标、实现过程等方面的信息,使数据表达浅显易懂,让人民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确保信息公开取得良好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嵊泗县公安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