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诚信至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食品行业的诚信经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近日的监管巡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我县某食品店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现象。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食品店负责人表示,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及时下架并处理这些过期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所售食品均在保质期内且符合安全标准。过期食品不仅营养价值降低,还可能因微生物超标、化学成分变化等原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如食物中毒、肠胃不适等。鉴于该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食品店立即改正,并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某餐饮店存在对部分菜品等商品未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饮店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