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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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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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上海LNG陆上输气管道建设项目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 |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以能源路与东海大道交口为改线起点,向西沿东海大道敷设约2.9km至裕程物流东侧,转向北沿规划河道敷设约2.2km 至规划纵一路西侧,沿纵一路向北敷设 0.3km 至与海底管道连接点。陆上管道长度约5.4km,其中与上海LNG二期管道同沟敷设4.7km,非同沟敷设0.7km。管径914mm,用管规格为D914×22.23mm L485M 直缝埋弧焊钢管。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减少对工程周边陆生植被的破坏面积。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陆域输气管道周围植被进行恢复,选择乡土植物种,尽可能减少敷设输气管道开挖和建设对该区域植被和景观的破坏。 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使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施工期间如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施工如误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兽医站等动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开工前对永久占地区域和临时占地区域施工场地表土进行剥离(根据土壤情况选择剥离厚度在10~30cm之间),用于工程施工后的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临时堆场区,待施工结束后作恢复植被用。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物料堆放需覆盖 加强施工区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对开挖土方进行苫盖,并辅以洒水、抑尘措施,降低土方堆放时产生扬尘污染。 (2)施工场地设围栏 在施工现场设置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 (3)车辆维护和冲洗 施工期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管理,避免相关机械设备带病、超负荷等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对进出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 (4)恶劣天气不施工 避免在大风以及暴雨天气时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约60人,施工人数相对较少。施工区域紧邻东海大桥,交通便利,距上海临港约30km,施工营地租用临港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市政污水管网,不排入附近水体。 (2)施工废水 陆域管道施工区各类机械产生少量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量约0.5m3/d,根据本项目各施工区施工废水特点,施工区废水处理均可采用具有基础投资少,运行成本低的常规混凝沉降处理。在施工工段废水相对集中地附近设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如有含油生产废水进入,则先经隔油处理,隔油池净尺寸为3.0m×3.0m×2.0m(停留时间约7d),钢筋混凝土结构,再与经预沉淀的含泥沙生产废水一并进行混凝沉淀处理。混合废水先进入初沉池,经沉淀后废水中的SS去除率可达到85%左右,再投加混凝剂,如有必要需投加助凝剂,混凝沉淀后去除废水中的较细的泥沙颗粒,SS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沉淀污泥和隔除的浮油,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出水达到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等。 (3)管道试压、储罐试压水处理 本项目采用液压实验进行分段试压,试压水为清洁水,清管后试压水无污染,经检验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就近排海。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2)高噪声施工集中在白天,夜间不施工; (3)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噪声产生; (4)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施工期垃圾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 项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措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并由环卫部门定期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施工焊渣等废料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沉淀污泥及浮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 6、石龙山生态红线、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1)加强管理,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减少对石龙山生态红线区和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的扰动; (2)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对石龙山生态红线区和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测; (4)修编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施工阶段一般性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保证各类建设材料的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理,确保涂层、管道接口焊接等工程施工质量。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正确修补并做好记录。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水平,加强检验手段。进行水压试验,严格排除焊缝和母材缺陷。选择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并有优秀的第三方对其施工质量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减少施工误操作。 (2)管道与其他油气管道并行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作业带扫线前,应探明已建管道的准确位置,做出明显标识,并设置隔离带;施工作业带应在隔离带以外,靠近已建管道一侧作为堆土场地,另一侧用于施工机具通行。 施工时,严禁车辆及施工机具在已建管道上方随意穿行,应集中几处通过,并在通过处加设盖板对管道进行保护,应注意保护已建管道的地表设施,对损坏的应予以及时修复。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保证在役管道的安全。 管道与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管道同沟敷设,长度约4.7km。根据《油气输送管道并行敷设技术规范》(SY/T 7365-2017)相关规定,二期工程管道管径为 DN1000,本项目改线段管径 DN900,同沟并行净距不应小于1.5m。 (3)管道与公路交叉安全措施 穿越段根据现场情况设置警示桩和警示牌。带套管穿越公路时,为减少套管穿越对路基的影响,要求套管顶的埋深≥1.2m,套管伸出公路边沟外2m。无套管穿越公路时,管顶的埋深≥1.2m,穿越管道用管满足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保护套管采用钢承口钢筋混凝土套管。 (4)管道防腐 陆管埋地管线较短,同时管线沿海建设,腐蚀性较强,管线较短,陆管全部采用常温加强级三层结构聚乙烯防腐层(3.7mm),三层结构聚乙烯防腐层由熔结环氧粉末底漆、胶粘剂层和聚乙烯层组成。管道表面除锈等级要求为Sa2.5级。 管道补口推荐采用热熔胶型聚乙烯热收缩带进行补口,底漆干膜厚度不小于 200μm,采用干膜补口施工工艺。 本项目每公里设置4支梯形镁阳极,可满足管道30年阴极保护的需求。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承担LNG一期工程小洋山陆域部分天然气运输任务,营运期管道排查运维由一期工程承担,不增加管理人员,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依托一期工程。 (1)陆管埋地管线,选择耐受性好,寿命较长的防腐涂层。 (2)依托一期工程开展安全检查和体系审核,对安全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环保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3)依托一期工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输气管线隐患排查台账等。 (4)依托一期工程定期对压力表、压力变送器、温度计、温度变送器、智能光电感温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检测检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zsstsshb007@163.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