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及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承担上级相关部门对嵊泗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工作方案以及执法业务规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重大复杂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系统行使行政处罚权事项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