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不符合本县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取消保障资格的通告(一)

发布时间:2024-10-18 09:14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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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以下家庭不再符合本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我局决定对以下保障家庭取消保障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保障家庭姓名

享受公租房保障形式

取消资格原因

1

俞信龙

实物配租

死亡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

章松定

货币补贴

死亡

低保家庭

3

张惠娟

货币补贴

入住养老院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4

陈启颖

实物配租

工作调动

新就业大学生

5

张朝晖

货币补贴

入住养老院

低保家庭

6

刘启章

实物配租

资格到期

外来务工人员

7

轩国英

实物配租

资格到期

外来务工人员

8

肖婵

实物配租

资格到期

新就业大学生

9

冯海俊

实物配租

资格到期

新就业大学生













特此通告

嵊泗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