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名称: | 嵊泗县文化馆 |
主要职能: |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及对外交流活动。社会文艺骨干、业余文艺团队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文艺创作、文化传承传播,全县各乡镇文化站业务工作指导,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建设等。 |
单位地址: | 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393号 |
岗位负责人: | 於佳 |
邮政编码: | 202450 |
联系电话: | 0580-5083761 |
办公时间: |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8:00——11:30,14:30——17:30(法定工作日) |
嵊泗县文化馆始建于1952年12月,原址在青沙,1954年迁至县城菜园镇。1991年5月嵊泗县越剧团人员并入嵊泗县文化馆。
多年来,嵊泗县文化馆注重改革创新、注重务实奋进、注重和谐稳定,致力于构建惠及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了全县群众文化的全面繁荣与发展,打开了新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局面,为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第四次、第五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均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2021年9月18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嵊泗县文化馆是集艺术培训、综合演出、美术展览、文化研究、艺术交流、办公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独具地方特色的新型文化馆。体现为全县文艺团队的辅导、培训中心,全县文艺作品的创作、指导中心,全县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