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嵊泗县水利局关于菜园镇海水淡化厂项目占用水域的批复
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3〕7 号)文件,经核实,小关岙水库,水库编码:BGDSS00033092250004-A4F(水库中心点经纬度:东经122°26′0.18″,北纬 30°41′57.92″),登记水域面积:78555m2。其中有 4373m2水域位于小关岙水库东侧,为原老旧码头区域,后因建设菜园镇海水淡化厂项目占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菜园镇海水淡化厂项目建设占用小关岙水库水域面积 4373m2,占用水域容积约 5000m³。占用水域面积、容积于嵊泗县其他水域补偿,补偿水域面积 4411m2(补偿水域中心点经纬度:东经 122°26′39.80″,北纬 30°44′33.19″),补偿水域容积约 8822m³,补偿水域纳入水域监管。
嵊泗县水利局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