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处理工作。办理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承担县政府合同监管和县政府涉法事务的论证、协调、处理。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合法性评估工作。依法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协调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审核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调整。指导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审核相关行政执法决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县政府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组织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受理登记工作。承办或协助承办部门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被告、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复议答复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集中承办以县级部门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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