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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重大民生信息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8 15:49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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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
现将《嵊泗县教育局 2024 年校园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
嵊泗县教育局2024年校园安全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为核心,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为抓手,全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数字化水平,努力达到“设施无隐患、管理无漏洞、教育无盲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落实安全责任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落实校园安全学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个人岗位责任,各项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教职工,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责任机制。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学校要坚持每周一教育、每月一隐患排查、每季度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半年一次安全工作考核、每年度一次评比表彰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并完善安全工作约谈制、警示制和考核奖惩制,不断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动态考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应急演练、值班巡逻、信息报告、督查通报、考核奖惩、事故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健全安全防控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建立校园安全风险 “吹哨人”制度,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教育局有效监管、学校落实责任、师生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学校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校园公共安全防控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定期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例会及校园综治警务室联席会议,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安保、消防安全、学生接送车安全、反恐安全、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4.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根据《舟山市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嵊泗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本校园相关应急预案,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开展应急逃生救援演练活动,做到应急演练常态化,全县中小学校要落实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演练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升应对事故能力
1.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确保安全宣传不低于学校整个宣传内容的30%;运用“舟山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以学校为主体,学生主动学习、家长自愿学习的形式,使各项安全教育指标完成率达95%以上;将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禁毒教育、防校园欺凌、防网络诈骗等纳入学校年度安全教育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平安创建、平安假期、防灾减灾、反邪教、反恐怖、防溺水、交通、消防等各类安全专题教育,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确保各中小学校每学年开设不少于 12 课时的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贯穿全年、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水平。
2.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师生安全素养提升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培训中,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学校要落实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要认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教职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文件,要使每个教职员工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的任务。定期开展保安技能培训及应急处置技能演练,着力提升安保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三、加强常规管理和安全防范,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1.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水平。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各学校要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2.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要求开展“ 日巡查、月检查、年检测、重要节点重点检查”。要根据学校消防标准化建设达标规范的要求,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校园消防设施管理,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应急指示灯、疏散逃生指示牌、灭火器、消防水管等消防救援设施,严禁堵塞、 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员工熟悉并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水管等常规消防救援设施,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及应急救援能力。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宿舍管理,按规定配足宿管老师,建立寄宿生晚自习点名制度、宿管教师查铺、巡查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定期检查线路,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持续推进“润泽心灵”行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重视特殊学生和重点群体管理,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落实特殊学生动态档案与帮扶疏导机制。按要求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通过上好心理健康课、开展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等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释放心理压力,培育积极心理品质。进一步规范学生的心理筛查工作和“一人一策”高危学生干预工作,做到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畅通家校共育渠道,建立重点学生家访制度,指导家长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心理咨询室、心理热线的作用,及时为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提供帮助,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困难。
4.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 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各类食品安全(舆情)事故发生。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做到学校食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以学校食堂和饮用水安全等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 “食堂智治”应用,实行信息化监管,提升食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强化学校各类饮水设备的规范化操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5.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会同公安部门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统筹推进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交通安全工作。继续做好“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提醒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以及学生家长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各学校要落实错时放学等要求,协同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工作。
6.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管理。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主动协调政法委、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广旅体、卫健等单位,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抓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安、网吧、饮食服务场所、小卖部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净化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配合公安机关健全落实校园周边“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要逐一进行查问登记,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要建立校园及周边问题巡查、整治机制,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校园教育环境。
7.规范危化品和特种设备管理。落实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保管、回收环节的流程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加强危化物品仓库和重点实验室技防建设,运用视频监控、门禁、红外线报警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防火、防爆和防盗措施。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各校要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配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8.抓实防溺水工作。强化与家长、社会的联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防范网络,努力遏制溺水死亡事故。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黑板报、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认真落实暑假期间每周一提醒工作制度。把握好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新居民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将教育部关于学生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送给家长,提醒家长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进一步遏制法定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9.做好防汛防台防寒潮工作。各校园要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寒潮的安全警示工作和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嵊泗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根据预警发布等级,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等级。要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保障装备器材,加强日常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
10.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
11.深化网络环境治理工作。各校要会同宣传、新闻媒体、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环境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络低俗有害信息,整治涉及中小学生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切实消除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对学生的侵蚀影响。要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课堂。要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12.落实禁毒、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反邪教教育长效机制,打造“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毒品预防和反邪教教育体系。各校要将毒品预防和反邪教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宣传和反邪教教育“五个一”活动,运用新媒体、多方式、各渠道,向青少年学生深入宣传毒品和邪教的危害,全面普及防范知识。
13.做好学生防近工作,落实每学期两次的检测工作,掌握原始采样数据,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护学生视力,确保近视率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的任务。
14.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各校园要以对师生、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作为当前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研究部署,完善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无诈校园”建设。各学校要确保反诈防骗宣传率达 100%,教职员工、学生反诈防骗知识知晓率达100%,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反诈防骗意识,确保校园师生被诈涉诈事件少发生、不发生。
15.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和《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巩固全县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四个100%的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目标任务。用好“浙江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汇总工作,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台账信息化建设,规范台账目录、台账内容、台账方式。
16.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各校园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要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网络诈骗的教育提醒,努力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率;要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将生命安全教育作为家长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将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合力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17.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任何校园在重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即知即报,口头报告最迟不超过 30 分钟,书面报告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平安创建和督查考核,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继续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平安校园创建是“平安舟山”“平安嵊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要以 “赶考”和 “备战”的心态抓实抓好平安校园建设。要聚焦平安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坚决管住关键时段、重要阵地和重点对象。2024年全县“4A级平安校园”及以上达到 100%。力争新评“5A”级平安校园1所,“5A级平安校园”达到 75%以上。持续保持平安校园创建全员参与、全体覆盖。通过“以评促建、以建促改”为手段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素养,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2.落实校园安全督查机制。各校园要充分发挥“校园综治警务室”作用,协同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等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校园及周边问题整治行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和稳定。
3.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考核机制,2024年起在原有“等级平安校园”考核内容中将“防诈反诈”与“反邪教”工作纳入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将“浙江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使用情况纳入年终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其中一项指标。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幼儿园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在“平安校园”创评、年度综合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4年校园安全主要工作行事历
一月份:
1.放假前安全教育。集中对学生进行寒假交通安全、节日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2.组织寒假学生离校返乡护送工作。
二月份:
1.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月份:
1.召开2024年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卫生工作会议。
2.完成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一次视力检测工作。
3.完成全县1.3.5.7.9年级学生“正脊筛查”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四月份:
1.开展春季卫生防疫及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做好教室等公共部位定期的消毒、清理、通风等工作。
2.组织开展反诈宣传月系列活动,制定“无诈校园”创建计划。
3.完成全县校园防雷电设施年检工作。
五月份:
1.加强防溺水工作,发布防溺水预警,召开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
2.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进行防震避灾教育和演练活动。
3.完成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二次视力检测工作。
六月份:
1.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校园。
2.发布“三防”安全预警,开展夏季防台、防雷、防汛等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
3.进行第二季度隐患排查结果汇总和专项检查(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4.召开2024年中期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例会。
七、八月份:
1.放假前安全教育。集中对学生进行暑假防溺水、假期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2.组织暑假学生离校返乡护送工作。
3.完成暑期各类安全卫生培训工作(校园保安、保健教师、救护员培训)。
九月份:
1.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2.进行第三季度隐患排查结果汇总和专项检查(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情况)。
3.召开2024学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例会。
十月份:
1.做好节假日学生离校返乡护送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3.完成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第一次视力检测工作。
十一月份:
1.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11月9日消防宣传日)。
2.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与消防应急演练。
3.完成全县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年检工作。
十二月份:
1.开展2024年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复评和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考核。
2.完成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第二次视力检测工作。
3.进行第四季度隐患排查结果汇总(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