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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0264327XK/2024-33145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其他财政信息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嵊泗县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10:25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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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嵊泗县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下列单位及项目列为检查对象:

1.嵊泗县公安局(主要检查大练兵训练费、巡特警训练伙食补助使用情况)

2.嵊泗县经信局(主要检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3.嵊泗县人民医院

4.嵊泗县洋管中心(主要检查中心运行维护费使用情况)

5.嵊泗县和盛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范围为2023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内控建设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检查方式

为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嵊泗县财政局成立检查小组实施现场实地检查,推行与纪检、国资等部门的联合检查模式,内容必要时将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及有关单位。

具体人员如下:

检查组长:谢波

检查人员:夏伟海、郑思思、毛苗玲、何芬、毛怡、

何盛峰(国资)、夏纯子(纪检)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结束。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请各相关部门、单位重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

(二)规范程序,依法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监督、提高检查实效。检查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浙江省财政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严格执行检查纪律,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检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