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7XK/2024-33314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7XK/2024-33314
嵊泗县财政局
2024-12-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03 08:55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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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嵊党政办发〔2015〕173号)等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印发的《嵊泗县乡镇(村、社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以下简称《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分类,提出2025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同时考虑:
(一)目前财政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目前财政预算没有安排资金的,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乡镇(村、社区)急需且同级财政具有相应保障能力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在减人或不增人、不新设机构的前提下,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一级目录。《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一级目录分为2类,分别为:公共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二)二级目录。《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二级目录分为30项。
(三)三级目录。《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三级目录分为171项。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嵊泗县财政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陈璐,0580-559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