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节假日加价规定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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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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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

        根据《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及舟山市发改委、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节假日加价规定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2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24 年我县巡游出租车节假日加价春节7天调整为8天,每车次加价标准继续按5元执行,今后春节加价时长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为准。其他事项按《关于嵊泗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核定的通知》(嵊发改价格〔2018〕9 号)执行。

嵊发改价格〔2024〕1号(关于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节假日加价规定调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