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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10:38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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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本县社会经济快速复苏,民营企业数量的增加,由此带来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涉企职务犯罪隐患不断增多,我县涉企职务犯罪整体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梳理我县侦办的涉企职务犯罪案件,从而总结此类犯罪的规律特点及变化趋势,以此为基础对预防和减少涉企领域职务犯罪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涉企职务犯罪现状及其特点
以嵊泗县为例,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企职务犯罪类案件9起,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涉及挪用资金案4起,职务侵占案1起。涉企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犯罪成员由个人向多人转变。涉企共同犯罪案件明显增多,特别是在具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内部员工相互勾结或内外勾结的共同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犯罪团伙之间往往形成上下勾连、相互串通紧密的利益链条。
(二)犯罪手段由单一向多样转化。近几年涉企领域案件,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作案方式变化多端,多以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开单据、公款不入账,挪作他用、转移资金、公款私存为主,且逐渐向潜伏性、遮蔽性、隐藏性靠拢,对侦查办案带来了挑战。
(三)犯罪方法由简单向复杂转换。有市场就有竞争,有利益存在的地方,就有职务犯罪的滋生,为了能让自己的企业在竞争与发展中取得先机,相关人员在项目审批、销售采购、财务入账、项目结算等多个环节上走歪门邪道,走复合型犯罪道路,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涉企职务犯罪多发原因分析
(一)内控机制不完善。涉企职务犯罪受害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漏洞,或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或制定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形同虚设,给侵企职务犯罪的发生予以可乘之机。部分企业缺乏合理、有效的用人机制,为降低用人成本,往往让一人身兼数职,造成管理无序化,缺乏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极不健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核心制度形同虚设,漏洞多、空隙大,内部管理混乱、财务账目不清,给企业经营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企业报案不及时。涉企职务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本身就不易被发现,加之部分公司、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到内部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一旦发现员工存在侵占、挪用资金的行为,往往选择内部消化的方式进行处理,认为只要员工把钱退还给公司就可以了,直接导致部分法治意识淡薄的员工会心存侥幸,连续性、持久性、习惯性作案,给公司、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三)法治观念不健全。大部分嫌疑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犯罪嫌疑人往往不懂得相关职务侵占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大多抱着被发现后最多辞职的心态,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甚至某些企业职工想当然认为拿好处费和回扣是行业潜规则,大家都拿我也拿,没有认识到这些“外快”属于商业贿赂行为,也构成违法犯罪,抱有强烈的侥幸心理,认为是小钱,或者不会被发现,不查处则不反思,导致灰白不分、底线不清。
三、涉企职务犯罪防范对策及建议
(一)严格立案标准,强化案件审核。经侦部门在接报企事业单位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后,要加强对涉案单位性质、嫌疑人职务、职责进行细致核查,尽早排除犯罪单位为个体工商户、嫌疑人非单位工作人员等不符合构成要件情况,依法做出不予受理、不予立案决定,节约警力资源,提高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效率。同时要加强案件证据审核把关,全方位对公司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职务职责做细致调查,对于公司与个人资金混同、财务混乱的单位,要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权限、股东出资、经营情况等,加强资金使用流向审核,必要时要求报案人提供财物账册、审计报告等证据材料。与此同时,在接受存在公司股东、高管之间纠纷的侵企职务犯罪报案时,务必要严格告知对方伪造证据、虚假报案的法律后果,极力防止报案人因经济纠纷利用虚假报案进行打击报复。
(二)完善内控机制,建立科学预防体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涉企高发犯罪的产生和发展均与企业的管理、运作、监督密切相关,只有公司、企业加强规范内部管理,有效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的行为,并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营活动中,才能从根本上、整体上、系统上防范此类犯罪发生,减少经济损失,因此企业管理制度上存在弊端和漏洞是引发侵企职务犯罪的关键核心因素。为此,公安机关要坚持关口前移,把补足管理漏洞作为打防侵企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通过民警上门走访,公司设立时发放警示单等方式,指导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遏制内部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建立起全面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资金转账,要有规范的审批流程,必要时可以通过短信认证人与转账操作人分离等技术方式,防止因单人转账使资金被挪用侵占;对于生产型企业,要建立并实行规范的出库、入库登记制度;对于企业采购、销售等环节,加强内部价格、客户公示,加强订单与资金匹配管理,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审查财务账目、资金,核算生产、供销经营成本,妥善保管相关账册、资料,对门卫、采购、生产、销售、仓管、财务、运输等岗位,加强巡查、轮岗、监控,从而有效降低职务侵占等涉企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法律宣传,提升法律道德意识。公安机关要广泛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预防咨询等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正当竞争,帮助企业减少涉罪经营风险。要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法,宣传涉企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及应受到的惩罚,培养从业人员懂法、守法的意识,从根本上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从源头上推动每个从业人员都能自觉抵制职务犯罪,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特别强化对公司、企业负责人的防范指导,要求在用人时,除考虑员工的业务能力外,更要注重员工的思想品德,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资格审查,严把进人关,避免片面强调专业特长、业务技能,忽视对新招录人员的素质和资格审查,特别是对于经手财务的员工,在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培训,上岗后,更要实行严密的监督考察回访,并建立起人事管理档案资料。
(四)强化专项打击,遏制案件高发态势。要充分发挥公安经侦部门的职能作用,保持对非公受贿、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类犯罪“零容忍”,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公安机关对接报的该类案件,要迅速落实各类侦查措施,做到快侦快破,切实为公司、企业排忧解难。同时经侦部门更要针对该类犯罪开展专题研究,掌握犯罪动态,以快侦快诉为工作目标,创新技战法,强化技术支撑、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办案打击效能,从而达到“抓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既可为公司、企业大幅度挽回损失,又可遏制该类案件的恶性蔓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企业经营稳定,全力营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为企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