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程某、柯某、杨某等5人蓄谋到医院附近,打着“看相消灾”的幌子摆起了算命摊,他们分工明确,一人扮演“大师”,一人充当“大师”的翻译人员,三人扮演围观的“说客”同时“把风”。当看到路过的被害人肖某时,被告人杨某立即上前搭讪并将其拉到算命摊位前坐下开始“算命”,“大师”一边说话,被告人程某一边翻译......
在算命完毕后,几人诱骗被害人肖某将准备给其丈夫看病用的现金放入地上的包内“消灾”,并让被害人肖某转身走出 180 步后再来拿回,程某一伙人乘被害人转身走出不远后迅速逃离现场,事后五人平分被盗赃款。
【法院判决】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程某、柯某、杨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法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查明,被告人程某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经审理,结合案件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
【法官提醒】
算命、算卦等是一种心理安慰,缺乏科学依据,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寻求慰藉的心理引诱你上套。广大群众,莫被封建迷信迷了眼,要相信科学,增强防范意识,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大师”和“破财消灾”“做法转运”等迷信之说,不要轻易把钱财交给陌生人,一旦发现上当受骗,立即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