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08:4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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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2023年嵊泗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2%。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获得的有效监测数据,全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54期,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191期,占日报总期数的54.0%,空气质量为良的153期,占日报总期数的43.2%,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的8期,占日报总期数的2.3%,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2期,占日报总期数的0.6%。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5ug/m3,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14ug/m3,一氧化碳年平均值为0.5mg/m3(第95百分位数0.8m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31ug/m3,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13u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浓度年平均值为94 ug/m3(第90百分位数127ug/m3),均低于《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2023年嵊泗县降水样品中酸雨样品占总样品的61.7%,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54.4%。
2023年嵊泗县年均降尘量为2.0吨/平方公里·月,低于浙江省确定的5.0吨/平方公里·月的降尘指标。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3年全县列入地表水水质常规监测断面的共2个,分别为长弄堂水库和基湖水库。根据监测结果,2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3年全县列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断面的共1个,为长弄堂水库。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3年全县列入地表水交接断面的共1个,为基湖水库。根据监测结果,基湖水库交接断面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3年全县列入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监测的断面共1个,为基湖水库。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2023年全县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监测的断面共10个,为长弄堂水库、基湖水库、宫山水库、小关岙水库、干斜水库、大玉湾水库、大茶园山塘、峙坑山塘、外云鹅山塘和大水坑水库。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符合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为100%。
三、城区声环境质量
2023年,我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1.7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39.2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限值要求。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表明:两个1类声环境功能区、一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和一个4类声环境功能区,各功能区测点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5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53.0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