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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整改结果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04 15:04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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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嵊审投调报[2023]1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1、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程序执行不到位。
2、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
3、县城投公司通过向银行融资的方式落实公益项目部分资金,存在新增隐性债务风险。
4、危房改造群众协调工作责任压实不到位。
三、审计建议
1、县住建局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程序合规。
2、县住建局应督促建设单位规范施工流程,严禁未批先建。
3、县住建局应督促县城投公司及时停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规范资金来源,确保建设资金来源合规支出合法。
4、县住建局应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实施改造前及时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局接到审计报告书后,积极开展审计反映问题的核查工作,并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对,查找形成原因及实施整改。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
1、我局已将两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书通过国资综合监督平台报国资委备案完成。
2、一是严格开展审批流程,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杜绝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的现象再度发生;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通过整合环节、简化流程、减少材料和审批时间、试行承诺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施工许可证办理;三是强化指导强化服务,聚焦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等项目在施工许可办理中的难点堵点,增强靠前服务意识,组织部门、乡镇、企业开展工程施工许可业务培训会,定期开展“三服务”指导,提高审批效率,助力项目快速落地。计划自2024 年起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每季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例会、专题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参加各方的施工许可办理业务宣传培训。
3、已对接财政局制定还款计划,计划分阶段完成整改,于2028年底前完成还款。
4、我局已联合各社区继续推进改造资金收集工作,确保应收尽收,目前已陆续收回。
五、下一步整改计划
针对问题3我局充分研究,积极对接,计划于2028 年底前完成银行融资部分还款。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周铁军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