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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整改结果  发布机构 县城投公司
 生成日期 2024-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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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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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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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跟踪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09:57

信息来源: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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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2023年2月16日—11月10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公司实施的舟山全民健身中心嵊泗分中心(嵊泗体育馆)、西城区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第二阶段跟踪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以“不回避、不推脱,真认账、真反思”的严肃态度和严格标准,逐条对照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我公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农行借款专户备用资金闲置,增加财务成本问题的整改

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在审计期间落实整改,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公司经营实际,合理确定资金使用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低资金使用成本,2023年8月4日已将闲置资金用于工程款项支付。同时通过和农业银行谈判对接,把“共富项目”2亿融资利率在4%的基础上下降20个基点,2023年12月21日,已经获得省农业银行批准,企业资金成本进一步降低。

(二)关于企业财务收支管理存在漏洞,重复支付工程预付款2160.52万元问题的整改

企业财务收支管理存在漏洞,重复支付工程预付款2160.52万元。2023年8月28日,经过协调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将重复支付的预付账款已退回给县城投公司。

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拟定出台了《资金专户监管制度》,明确各项财务活动的流程和审批程序,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并于2024年1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工程部人员进行制度培训。

(三)违反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规定,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 164.26 万元问题的整改

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对幼儿园项目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幼儿园项目监理单位在接下来的工程中按照现阶段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月进度款审核。同时举一反三,同步落实体育馆项目监理单位管理,对于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不允许出现上报量与实际完成量严重失实的情况。

(四)工资性工程款未按规定足额转入专户,涉及金额 68.86万元问题的整改

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对工资性工程款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梳理,2024年2月份应付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308.63万元,其中应该收回的66.53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2024年2月份农民工工资中予以抵扣(已附施工单位说明),抵扣后还需支付2024年2月份农民工工资242.1万元加上剩余未足额缴入的农民工工资2.33万元合计244.43万元一并支付给施工单位。同时严格按照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合同条款及三方协议等执行,足额拨付工资性进度款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实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提前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关于农民工工资资金专项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1.关于违规支付幼儿园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6.53万元的整改。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严格按照《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2022〕45号)文件的规定加强农民工工资资金专项管理,强化资金审批流程。为减轻施工单位的工作负担,违规支付的66.53万元工资保证金不再另行收回,直接在2024年2月份应该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中予以抵扣。

2.关于体育馆项目农民工工资专项台账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于已重新补齐归档农民工工资台账中缺少的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托管协议、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证明、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等。下一步将加强档案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审核拨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支付不规范,超拨 10.81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支付不合规,将造成该专项费用超拨。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进一步理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出情况,已经于2024年1月15日在工程支付证书中扣减了超拨的10.81万元,同时在第九期工程款支付中只支付农民工工资进度款和工程进度款,不再支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经核算该专项费用最终不会超过合同价的85%,不会造成超拨。

(七)关于体育馆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存在一定隐患问题的整改

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要求全咨单位加强日常巡查、抽检等工作,及时消除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出台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举一反三、要求幼儿园项目监理单位和体育馆项目监理单位开展施工质量及安全的监理例会和专项检查。

(八)关于参建单位履约不到位现象依然严峻问题的整改

1.关于体育馆项目施工单位履约不到位的整改。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督促体育馆项目施工单位人员全部到位、落实打卡。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关于到位履约率的检查,杜绝市场不良行为发生。

2.关于全过程咨询单位履约不到位的整改。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按照要求全部到位并进行打卡,同时加以警告,若仍未按合同履行职责,下一步将进行严肃处理。

(九)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公司将两个项目的明细账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4个二级明细账进行分类。对存款利息收入按比例进行冲抵。


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