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全税模式”虚开“一清二准三联合”技战法

发布时间:2024-04-12 17:01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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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法背景

近年来兴起了所谓“全税模式”的虚开行为,其特点是在“税收洼地”成立空壳公司,开票方全额缴纳税款后,开具与经营行为内容不符的发票,因其符合当地税务局的需求,导致虚开分子有恃无恐,甚至成为地方政府的“嘉宾”、“座上客”,导致公安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中底气不足,畏手畏脚。

税收洼地”本质上是区域间财政和税收政策的竞争,地方和中央财政利益的博弈。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国家转移支付问题的存在,经济负担重的地区为了招商引资给予投资人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这个区域就叫“税收洼地”。当某一地区启动“税收洼地”政策后,其他地区也不甘落后,纷纷效仿实施,迅速形成了全国各区域内均出现税收洼地的现象,优惠政策被一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二、战法核心

税收优惠政策系地方政府行为,本意是鼓励资本、人才向当地流动,但是,虚开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对经营毫无兴趣,他们只是找一个税收洼地注册一家或多家公司,通过开票、卖票牟取利益。企业是否在“洼地”真实经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一)“洼地”企业是否有实际办公地址。

(二)“洼地”企业是否有办公人员,与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匹配。

(三)“洼地”企业会计核算、账簿保管是不是在“洼地”企业所在地。

(四)“洼地”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保。

(五)“洼地”企业服务的客户数量是否具有合理性。

(六)“洼地”企业与客户的业务实质、开票金额与交付成果是否相匹配。

三、战法流程

全税模式的不法分子一般于作案后,常常选择在税收返还政策结束后迅速走逃。公安、税务机关应当建设联席机制,一旦发现该类风险疑点时,应当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现场支援的方式,及时通报案件,研究对策,启动警税协作,开展联合办案,在不法分子警觉之前,雷霆出击,一举端掉虚开团伙。总结查处虚开普通发票案件的成功案例,根据该类案件的作案特征,经侦部门可采取“一清二准三联合”的技战法,有序开展查处。

(一)一清。即基本情况清晰。侦查人员应于立案后,立即收集税务系统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电子底账等系统的电子信息数据,开展风险扫描、疑点识别,清晰勾勒不法分子作案情况:一是共计可能操控的多少疑点企业虚开发票。二是梳理每户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形成可能涉案企业注册要素清单,分析人员流信息。三是整理、统计出领用的发票数量、开具数量(作废数量)、结存数量,已开具发票(含电子数据显示作废发票)的受票单位、品目、数量、金额等发票全要素信息,预估涉案省份、案值。

(二)二准。即找准突破方向。突破全税模式案件的关键在于锁定并及时找到嫌疑人,要借助税务部门的信息,深度分析注册登记资料中的人员信息,特别是申请注册登记人员、实名认证人员、办理申请使用发票人员、购买税控盘人员(含支付税控设备费用的银行账号人员的身份信息)、实际领取发票人员以及代表企业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接触的人员,从中确定突破案件的关键人员,精确锁定嫌疑人员。

(三)三联合。即联合税务、技侦、网监等部门联合侦办。汇聚税务、公安的职能、信息、人员优势,开展人员信息的甄别、确认,通过技侦平台监控相关人员手机、微信、QQ,对涉案人员的行踪、轨迹进行分析,开展实地摸排,制定周密的抓捕方案,兵分多路出击,务求一网打尽全部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