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8 17:17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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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35号

联系电话:0580-5096520

举报投诉电话:12328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

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三、权责清单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0922000000

四、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https://www.zj.gov.cn/col/col1229661802/index.html?webId=82&deptId=001008009004018

五、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unish?siteCode=330922000000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

七、行政执法流程图


八、行政免罚清单

详见附件2。

九、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行政相对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符合听证程序的,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嵊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嵊泗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市局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附件4。


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附件1执法人员名单.xls

附件2:嵊泗县交通运输领域免罚清单附件2嵊泗县交通运输领域免罚清单.wps

附件3:关于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附件3关于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的通知附件4关于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