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2 15:18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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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嵊泗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程序、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救济渠道、裁量标准等信息予以公示。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嵊泗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海景大厦5-6层;

举报电话:0580-5085087。

三、行政执法人员

嵊泗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详见附件1。

四、行政执法事项

嵊泗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2。

五、行政执法程序

嵊泗县教育局行政执法流程图。详见附件3。

六、救济渠道

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嵊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嵊泗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详见附件4。

八、裁量标准

严格遵照执行《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详见附件5。

附件1:嵊泗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docx

附件2:嵊泗县教育事项行政处罚清单.wps

附件3:执法流程.pdf

附件4:嵊泗县教育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附件5:浙江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