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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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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年)》

发布时间:2024-04-2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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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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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党和国家领导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是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部署,生态文明建设首度进入五年规划,正是因为把握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发展规律,认清了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历史责任,对未来GDP的稳步增长百利而无一害,生态文明建设将成为今后各级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

20116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中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和重庆两江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2013117日,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确定了舟山一体一圈五岛群总体开发格局,并且明确确定了嵊泗为渔业和旅游岛群,以及重点海洋生态岛群,嵊泗列岛在渔业经济以及旅游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以及视察舟山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最优的生态环境,拓宽经济社会发展空间,依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20163月,舟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提出在2020年争创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并制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2018年嵊泗县创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任务。

嵊泗县作为舟山市22县之一,地处我国贸易及运输最繁忙的南北海运和长江水运“T”型枢纽点上,坐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位于著名的舟山渔场中心,水产品资源丰富,被誉为东海鱼仓海上牧场,拥有“得渔独丰”的渔业资源;嵊泗是宁波舟山港的重要组合港,享有“得港独优”的港口资源和独具风情的海岛风貌;嵊泗还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列岛风景名胜区,素有“海上仙山”的美誉,具有“碧海奇礁、金沙渔火”等原生态旅游特点,已被认定的风景点有50多处。一直以来,嵊泗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0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0664元,嵊泗海洋经济总产出160.45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7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1.4%

与此同时,嵊泗县还存在土地资源与淡水资源匮乏,基础服务设施不完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不协调,产业结构层次偏低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为有效指导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家、省和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嵊泗县人民政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提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立足嵊泗县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基础,以建设独具特色美丽海岛、创造永续发展美好生活为根本,进一步强化区域发展功能、突出绿色发展特色,全面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先导区、中国海岛旅游典范区、东海渔业改革振兴示范区。



第一章  基础背景

1.1 基础与优势

1.1.1 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

嵊泗县地处我国贸易及运输最繁忙的南北海运和长江水运“T”型枢纽点上,扼长江、钱塘江之咽喉,是长江黄金水道连通外海的必经之地和唯一通道,是上海和长三角地区大宗物资江出海、海进江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集黄金海岸黄金水道的区位优势于一体。

同时,嵊泗背靠沪、杭、甬等大中城市群和长三角辽阔腹地,距上海芦潮港31海里、宁波75海里和舟山定海61海里,已融入上海两小时经济圈,有利于接受长三角周边经济发达地区的辐射,成为长三角打造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的前端。

嵊泗列岛作为浙东黄金旅游线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上海区域旅游网络的外围目的地之一,必将成为上海嵊泗普陀山、朱家尖宁波杭州嘉兴上海这条陆海旅游环线的重要一环。

1.1.2 把握资源优势,经济发展快速

嵊泗县充分发挥港、景、渔特色资源优势,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质量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明显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02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23亿元、13.02亿元、49.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9%9.6%9.5%。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0664元,按年末汇率折合为17768美元。全年海洋经济总产出160.45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7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1.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72元,比上年增长8%;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60元,比上年增长8.9%

1.1.3 海洋资源丰富,开发利用适宜

嵊泗县拥有大小岛屿404个,其中住人岛屿16个。嵊泗港域适宜开发的深水岸段有9处,总长46.5km,其中水深15m以上岸线36.5km,水深20m以上岸线10km。目前深水岸线已开发利用15km,尚有70%岸线未利用开发。嵊泗港口资源丰富,是宁波舟山港的重要组合港,主要有洋山港区、泗礁港区和绿华山港区。目前,小洋山岛部分租给上海市,由上海市负责洋山港区的建设与运营,资源互补成就了世界吞吐量第一大港。2015年全县港口货物吞吐量10560.09t,比上年增长5.5%,占舟山港的27.8%。到2015年末,全县拥有港口泊位41个,其中万t级以上深水泊位9个。

1.1.4 海岛风景优美,旅游发展迅速

嵊泗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列岛风景名胜区,具有海瀚,礁美,滩佳,石奇,洞幽,崖险等特点,海域辽阔,岛礁棋布,岬角礁岩众多,金色海滩连绵恒长,遍布列岛,碧兰海水,青秀山色,林木茂密,自然风光独特。岛内人文景观众多,渔乡风情浓郁,加之宜人的气候资源,是旅游休闲的度假理想场所。岛内共有景点50余处,其中一级景点9处。划分为泗礁(包括黄龙等周边岛屿)、花绿(花鸟、绿华)、嵊山枸杞、洋山四个景区。嵊泗县围绕以旅活县的战略,以美丽海岛建设为载体,突出阳光、大海、海滩、海鲜旅游特色,全力打造离岛微城慢生活的旅游品牌,嵊泗旅游知名度不断上升,现已成为江浙沪地区游客夏季出游首选目的地之一。2015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27.97万人,实现旅游总收入59.3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1%20.4%

1.1.5 渔业资源丰富,渔业产值增长

嵊泗地处著名的舟山渔场中心,渔业资源“得渔独丰”,是全国十大重点渔业县之一,水产品资源丰富,被称为东海鱼仓海上牧场,盛产带鱼、大小黄鱼、墨鱼、鳗鱼、鳓鱼和蟹、虾、贝、藻等500多种海洋生物,拥有全省最大的贻贝产业化基地和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是宁波、上海及长三角地区鲜活水产品供应基地。据统计,嵊泗县有鱼类资源91种,虾类18种,蟹类15种,海藻118种,贝类430/m2,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既是嵊泗县渔业发展的资源基础,也是维护嵊泗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子。2015年,全县渔业总产值35.32亿元,同比上年增长8.0%,水产品总产量35.41t,同比比上年增长7.0%


1.1.6 生态环境良好,海洋保护加强

嵊泗生态环境良好,环境状况日趋改善,陆域地表水质呈逐年趋好态势,各功能水质呈上升态势,2015年全县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015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1.7%,空气质量达到及优于二级天数322天,县城区域环境噪声54.0dB,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全县森林总面积46759亩,森林覆盖率为45.5%。针叶林是目前植被的主体,森林植被的核心,共有41557.5亩,占海岛总面积的40.7%,占天然植被面积的73.2%左右。再造绿岛工程持续推进,2015年新增村庄绿化4.19m2、山体造林492.7亩。以“美丽海岛”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美丽岛屿建设,全县渔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并涌现出一批环境整治、设施配套服务健全、产业兴旺的渔农村旅游示范村。2015年,嵊泗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嵊泗县生态创建工作持续推进,自2008年被评为首批省级生态县后,截至2014年底,嵊泗县7个乡镇全部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其中6个为国家级生态乡镇,38个行政村有34个村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20147月,嵊泗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2015111日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201610月正式命名嵊泗县为国家级生态县。

近年来,嵊泗县始终坚持开放与保护并重、发展与环境协调的原则,多举措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为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自2005年,分四个阶段开启对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人工鱼礁建设。每年都投入一定资金开展一定规模、持续的海洋资源增殖放流。到目前为止,共计放流大黄鱼、鲷、石斑鱼、曼氏无针乌贼、厚壳贻贝等鱼贝类7亿多尾(只、粒),累计投入放流资金1600多万元。目前,嵊泗县是全省增殖放流投入最大的县之一,嵊泗县海洋资源修复已初见成效,岛礁型鱼贝类明显增多。同时,嵊泗县实施生态养殖,禁止拖网、帆张网等资源杀伤大的作业方式,在保护区内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积极开展生态旅游,保护海岛特有的动植物,力求达到区内动植物的多样和平衡,并严控保护区内的海岛工业,严格实现废污水达标排放。积极实施海岛整治修复,开展贻贝废弃壳综合利用研究,较好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已初见成效。此外,嵊泗县深入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以打非减船、修复资源、强化管理为重点,坚持陆海联动、部门联动、铁腕推进工作进度。截至2015730日,嵊泗县共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数量458艘,已获船网工具指标批准的渔船数283艘,治理完成渔船数427艘。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案件97起,抓扣外省渔船数7艘,扣减油补渔船数11艘,没收、销毁禁用及违规渔具4364顶。

1.1.7 人居生活幸福,社会发展和谐

2015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72元,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6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0%8.9%,城乡收入比为1.61:1。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7.1%46.0%,分别比上年下降0.40.3个百分点。顺利推进社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完成本县户籍人口和3026个外来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创新惠民救助模式,老年人、残疾人实现公交车免费乘坐服务。平安嵊泗建设成功获得平安银鼎平安浙江建设满意率、知晓率、参与率继续领跑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为95%

1.2 机遇与挑战

1.2.1 机遇

1.2.1.1 国家战略指引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随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理念提到了历史的新高度,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绿色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途径。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快推进,海洋经济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嵊泗区位优势突出、深水岸线等资源丰富,是全国为数不多的长江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大国家战略的叠加地,在国家海洋资源开发、海洋权益维护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可为我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争取成为长江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战略支点。

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嵊泗县在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中,如何充分发挥基础优势,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1.2.1.2 区域经济一体化促发展

20116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中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和重庆两江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舟山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绿色石化产业等一批功能重点项目落户,新区建设框架初步拉开,区域经济一体化迈入新阶段。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支撑的新区域经济带正在形成,长三角城市群、上海大都市圈、甬舟都市圈等区域一体化和城市群协同发展进入加快推进期和实质性突破期。这有利于嵊泗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省市重点战略举措的实践,全方位对接大上海、融入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深化与上海同城、与新区同行、与美丽同在等各项政策举措,积极主动地谋划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建设独具特色美丽海岛、创造永续发展美好生活为根本,进一步强化区域发展功能、突出绿色发展特色,全面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先导区、中国海岛旅游典范区、东海渔业改革振兴示范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1.2.1.3 “两美浙江明确了目标

2014523日,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指出了,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是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历届省委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生态省、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战略目标的继承和提升。两美浙江要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形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生态省建设犹如一根红线贯穿始终。美丽乡村、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三轮“811”专项行动、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四换三名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特色工作深入推进。嵊泗县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将不断优化,为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1.2.2 挑战

1.2.2.1 生态环境脆弱,容量有限

嵊泗县位于长江、钱塘江入海处,杭州湾外侧,是我国南北间重要的海运通道。随着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沿海产业带的形成,污染源和排污量迅速增加。长江和钱塘江沿江工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上海西区、南区的污水和吴凇江所排放的污水,成分极为复杂,污染了嵊泗县周围海域,对海洋渔业生产产生严重影响,海域生态系统承载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泗礁岛上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对水库水质产生影响。由于本岛面积小、生物种类少、水量也少,所以生态环境脆弱,自净能力很差。因此,在发展建设中要特别注意环境保护问题。

1.2.2.2 交通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泗礁本岛对外交通方式单一,受气候影响大,对外联系不便。直接影响到城市利用外部的资源与市场。泗礁本岛距大陆最近的口岸——上海芦潮港32海里,嵊山、枸杞等主要岛屿距大陆则更远,且岛屿分布较为分散。各岛与大陆之间及各岛屿之间的交通联系易遭大风、台风、浓雾及海浪的影响而受阻,对外交通平均每年因此而停航的约有20天以上,县内交通则更多些。特殊的区位条件增加了交通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使竞争力受到影响。

海岛交通近年来虽然有了较大进步,以海运为特色的交通运输初具规模,但交通设施仍然落后,高速交通船只几乎没有;港口规模较小且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公路网等级结构不尽完善;管理、经营机制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突出的交通矛盾已经严重制约了嵊泗列岛经济,特别是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

1.2.2.3 海洋经济结构亟需升级

目前,嵊泗县的渔业经济停留在传统渔业生产的小农经济,依靠粗放型的海洋捕捞和简单加工,大部分企业都是粗加工,很少有企业精深加工,形成自己的品牌推广,而且企业规模比较小。

嵊泗渔业资源日益减少,各国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签订后,大大缩小了嵊泗县渔民海洋捕捞的范围。而海洋捕捞产量与产值却逐年增长,2015年捕捞产量、产值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9%14.0%,这说明嵊泗仍依靠过度海洋捕捞,常年如此,将影响海洋的生态结构、生物多样性。水产养殖是嵊泗渔业经济的另一来源,但是,水产养殖使用外源性饵料、肥料等,致使水中氮、磷含量增加,透明度下降,水体富营养化加重。药剂、激素的不合理使用,对海洋生物的生长造成一定的影响。水产养殖业的自身污染不但开始制约养殖渔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使近岸海域的渔业水环境质量受到影响。所以,嵊泗县海洋开发仍停留在资源掠夺式状态,如何突破海洋经济发展瓶颈,形成以海洋资源为优势的高附加值产业、精品产业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嵊泗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港兴县战略的深入实施,港口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还存在着临港产业发展未形成系统化,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缺乏龙头企业的引领,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自主品牌市场影响力不够的问题。

1.2.2.4 要素资源制约经济发展

嵊泗县人口已连续18年负增长,老龄化现象严重,劳动力缺乏;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本地人才难留,外地人才难引,人才匮乏。嵊泗的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渔业成本提高,渔业发展面临困境,部分渔民面临转业或另谋出路,但由于渔民的文化素质低,原来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变,转业、转产的难度很大。

嵊泗全县面积8824km2,其中海域面积8738km2,陆地面积仅86km22015年,嵊泗人口密度为919/km2,属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人均耕地面积0.046亩,是一个土地资源缺乏的海岛县。除小洋山以外,其他海岛土地供应有限,重大项目引进缺乏有效的土地资源供给保障,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少,达到耕地占补平衡较困难;城区拓展空间狭小等要素制约,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嵊泗列岛的岛屿规模和集雨面积均较小,降水量少,淡水资源缺乏,境内各岛屿丘低源短,无河流水系,是全省缺水严重的县份,全县淡水资源总量以及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都远低于全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海水淡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海岛饮水难的问题,但是,目前,海水淡化技术水平偏低,运行成本高,海水淡化的饮用水某些指标与饮用水卫生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长期饮用可能会存在潜在健康问题。所以,淡水资源严重制约了嵊泗社会经济的发展。

1.2.2.5 生态文明制度有待完善

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离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生态补偿机制未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健全,经济手段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尚不明显,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不强。亟待探索政府、公众、企业等多主体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尚显不足。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各部门仍需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生态优先的共识,建设多部门协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组织架构,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动力,是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存环境诉求的积极回应,更是实现美丽海岛永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1.2.2.6 海洋生态文化尚需发扬

浩瀚的大海孕育着嵊泗的特色文化,嵊泗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海洋。嵊泗是一个拥有丰富海洋文化的海岛县,建设特色生态文明县需要进一步弘扬并繁荣嵊泗的海洋文化,建设富有嵊泗特色的海洋生态文化。嵊泗县稳步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舟山群岛新区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将嵊泗建设为我国海洋生态文化典范区,海洋文化特色城市,进一步扩大海洋生态文化影响力。


第二章  规划总则

2.1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1 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要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八八战略,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嵊泗生态立县、以港兴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的指导方针,坚持生态优先,以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优化海洋海岛开发格局,提升经济格局调整,着力构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加快发展蓝色海洋经济、精心打造特色美丽海岛,全面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2.1.2 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把生态优先理念作为理清思路的出发点、调整目标的着眼点、确定举措的立足点,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坚持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相协调,海洋资源使用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促进人、岛、经济的和谐发展,不断提高生态化水平。

改革创新、持续发展。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在创新中的作用。坚持和贯彻可持续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海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全局观念,将海洋、海岛、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从实际出发,选择重点领域进行突破,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依据环境功能分区和各岛屿特点,提出相应的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传承发扬、文化引领。传承和发扬嵊泗的海洋文化,形成具有海岛特色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保护历史遗迹,推动海洋文化的大力发展,赋予其新的内涵,发挥其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以带动嵊泗生态文明的发展。

2.1.3 规划依据

2.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4);

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3)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1);

1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1);

19.《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512)

2.1.3.2 指导性文件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报告》(201211)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11)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10);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5.《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9);

6.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6]4号);

7.《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

8.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美丽浙江办发[2016]1号);

9.《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委发〔201414号);

10.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5]56号);

11.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2.1.3.3 其他参考资料

1.《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2011);

2.《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11);

3.《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2012);

4.《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2014);

5.《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2015);

6.《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2)

7.《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2)

8.《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

9.《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2013);

10.《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4);

11.《浙江省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12.《舟山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4);

13.《舟山市区环境功能区划》(2015);

14.《舟山群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20)》(2015);

15.《嵊泗县域总规(2006-2020)》。

16.嵊泗县生态建设规划》(2011修编)

17.《嵊泗县统计年鉴》(2012-2015)

18.《嵊泗县环境功能区划》(2015);

19.《嵊泗县综合交通运输规划(2015-2030)》;

20.《嵊泗县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

21.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

22.《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

23.《浙江省嵊泗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送审稿)

24.《嵊泗县美丽海岛建设十三五规划》;

25.《二0一五年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2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2.2.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嵊泗县行政区域,下辖三镇四乡,分别为菜园镇嵊山镇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全县总面积8824km2,其中海域面积8738km2,陆域面积86km2

2.2.2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年为2016-2025年。

规划近期:2016-2018年,为基本达标阶段;

规划中期:2019-2020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规划远期:2021-2025年,为优化完善阶段。

2.3 目标指标

2.3.1 总体目标

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契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坚持两美嵊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向,通过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体系的建设,优化和提升生态功能,积极探索具有嵊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路径、新举措,全面提高嵊泗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生活、健全的生态制度、繁荣的生态文化的美好生态文明面貌,将嵊泗建设成为两美和谐海岛示范县、全国生态宜居示范县、全国海济经济绿色发展县,打造产业生态化、生态自然化、生活低碳化、制度高效化的海岛型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2.3.2 阶段目标

12016-2017

在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从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产业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人居环境改善、制度机制完善6方面入手,深入实施美丽浙江,美好生活五水共治再造绿岛、“小城镇综合整治”等一系列重点工程,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防治,注重生态系统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建立健全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机制。到2017年,达到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要求。

22018

海岛基础设施完备,绿色海洋经济结构布局基本形成,生态经济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优化,生态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海洋生态文化继续传承与发扬,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人民生活更加健康与和谐。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要求,并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

-----生态空间不断优化

初步形成合理的生态空间,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划定并遵守生态保护红线;遵守耕地红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64.6%以上。

-----生态经济显著提升

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明显降低,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持续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质量优化

地表水、空气、声、土壤环境功能区全部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全部达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得到加强,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态用地保护得力,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6%以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逐步并完善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生态生活质量提高

全面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至95%以上,不断深化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优化绿色基础设施,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公众绿色出行率、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和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分别达到50%80%80%以上。

----生态制度逐步完善

建立实施政府绿色绩效考核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22%以上;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达到80%以上,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

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公众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宣教体系,生态观念意识不断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知识全面普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达到80%以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2019-2020

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将嵊泗县建成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观念牢固、生态制度健全、生态人居和谐的生态社会经济体系。经济增长方式显著转变,生态产业蓬勃发展,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海洋海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明显提升,全县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末,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主导产业持续转型升级,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得到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水平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有效保障。

42021-2025

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升级,生态制度持续优化,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经济进一步优化发展,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体系;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提倡绿色、环保、低碳、俭约的生活方式,基本建成生活宜居舒适的美丽生态家园。

2.3.3 建设指标

指标体系包含国家和省两级指标。其中省级指标体系设计与目标值主要参考《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美丽浙江办发[2016]1号)文件;国家级指标体系设计与目标值主要参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环生态[2016]4号))文件,并结合嵊泗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见下表。

1、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

基本条件

制订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实施方案),并通过人大审议、颁布实施1年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建立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

划定并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管控要求;区域空间开发与产业布局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发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和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位居全省前列或呈现逐年好转趋势,近岸海域水质不退化,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国家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绿色化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得到践行。

两年内未发生应监管不力或处置不当造成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值。

基本条件情况分析:根据上述基本条件,结合嵊泗县的实际情况,目前存在的差距不大,经过1-2年的生态文明建设,以上基本条件均能达到要求。

具体指标见下表:


2-1 嵊泗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

指标

单位

指标值

2015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2017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资源节约利用

1

单位GDP能耗

tce/万元

≤0.6

0.41

达标

0.4

约束性指标

2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m3/万元

≤28

4.14

达标

4

约束性指标

3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

≥85

——

——

85

约束性指标

绿色产业发展

4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不适用

达标

不适用

约束性指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80

100

100

5

主要食用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例

%

≥60

74.4

达标

75

约束性指标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9

100

达标

100

约束性指标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达标

100

约束性指标

环境质量改善

7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

≥78

100

达标

100

约束性指标

8

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85

91.7

达标

92

约束性指标

9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80

——

——

80

约束性指标

生态系统保护

10

森林覆盖率

山区

丘陵区

平原区

%

≥70

≥40

≥19

45.5

达标

46

约束性指标

人居环境改善

11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100

达标

100

约束性指标

农村合格饮用水人口覆盖率

%

≥90

100

达标

100

约束性指标

12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82.14

未达标

85

约束性指标

1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6

94.06

未达标

96

约束性指标

14

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建制村比率

%

≥90

——

未达标

90

约束性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制村比率

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制村比率

%

100

高于全省平均值

——

未达标

100

约束性指标

15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m2/

≥13

21.74

达标

22

约束性指标

制度机制完善

16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2

18

未达标

22

约束性指标

2、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

2-2 嵊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15

现状值

达标情况

2018

目标值

2020

目标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属性

(一)

空间格局优化

  1 

生态保护红线

-

划定并遵守

开始划定并遵守

达标

划定并遵守

划定并遵守

划定并遵守

约束性指标

  2 

耕地红线

-

遵守

遵守

达标

遵守

遵守

遵守

约束性指标

  3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22

64.6

达标

65

66

67

约束性指标

  4 

规划环评执行率

%

10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二)

资源节约利用

  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tce万元

≤0.70且能源消耗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0.41

达标

0.4

0.39

0.38

约束性指标

  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m3/万元

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50

3.32

达标

3.3

3.2

3.1

约束性指标

  7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万元/

≥80

76.48

未达标

80

79

78

参考性指标

(三)

产业循环发展

  8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

不适用

达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参考性指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5

100

100

100

100

  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参考性指标

 10 

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50

74.4

达标

75

75.5

76

参考性指标

(四)

环境质量改善

 11 

空气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达到

达标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约束性指标

优良天数比例

%

≥85

91.7

92

93

95

重度污染天数

-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12 

地表水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达标

达标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约束性指标

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75

100

100

100

100

V类水体比例

-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13 

土壤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

不降低

不降低

不降低

约束性指标

 14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达到考核要求

达到考核要求

达标

达到考核要求

达到考核要求

达到考核要求

约束性指标

(五)

生态系统保护

 15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55

且不降低

79.9

且不降低

达标

80

且不降低

81

且不降低

82

且不降低

约束性指标

 16 

森林覆盖率

%

≥40

45.5

达标

46

47

48

参考性指标

 17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

执行

执行

达标

执行

执行

执行

参考性指标

外来物种入侵

-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六)

风险防范

 18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19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建立

未建立

未达标

建立

建立

建立

参考性指标

 20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未发生

未发生

达标

未发生

未发生

未发生

约束性指标

(七)

人居环境改善

 21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22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82.14

未达标

85

86

87

约束性指标

 2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94.06

未达标

96

97

98

约束性指标

 24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96.54

达标

97

98

99

参考性指标

 25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

≥80

——

——

80

82

84

约束性指标

 26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

——

50

52

60

参考性指标

(八)

生活方式绿色化

 27 

公众绿色出行率

%

≥50

——

——

50

52

55

参考性指标

 28 

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

≥80

——

——

80

82

84

参考性指标


 29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

——

80

81

83

参考性指标

(九)

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30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开始编制

未达标

制定实施

制定实施

制定实施

约束性指标

 31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18

未达标

22

23

24

约束性指标

 32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编制

未编制

未达标

编制

编制

编制

参考性指标

 33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

100

未完全覆盖

未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34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80

0

未达标

80

80

80

约束性指标

(十)

观念意识普及

 35 

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参考性指标

 36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

≥80

86

达标

90

92

94

参考性指标

 37 

环境信息公开率

%

≥80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参考性指标

 38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95

达标

96

97

98

参考性指标

特色指标

 39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持续改善,不降低

完成

达标

持续改善,不降低

持续改善,不降低

持续改善,不降低

参考性指标


第三章  优化海洋海岛空间开发格局

根据海岛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充分考虑海洋海岛生态环境容量、现实发展基础、投资市场潜力,发挥三大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采用分类分区开发方式进行有序利用,科学合理优化海洋海岛开发空间,着力构建生产空间高效集聚、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城乡统筹发展、诸岛协调发展的一中两翼海洋海岛开发空间新格局。

3.1 落实海岛空间发展格局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通过巩固发展、优化提升县域一中两翼的总体空间结构,进一步强化功能,突出特色,逐步形成不同区域错位发展、协调发展、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3.1.1 中部发展格局

中部是以菜园镇为核心,涵盖五龙和黄龙两乡,以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现代渔业为主导,加强综合服务,完善配套设施,提升集聚能力,全力打造海洋经济综合发展区。

菜园镇是以综合开发岛为总体功能定位。切实做好中心镇发展规划的同时,大力发展以休闲度假为主的海洋旅游,以行政、旅游、金融、商贸、居住等为主的现代生活性服务业,优化产业发展功能区块布局,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强化综合服务配套功能,提升县城综合实力、海岛旅游魅力,积极构筑中国海岛旅游典范区,新一轮小岛迁、大岛建人口集聚区。菜园镇应合理拓展发展空间,切实增强对青沙、金平、基湖、马关等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传统产业整合与转移,优化第三产业的业态布局。积极培育发展以商务办公、金融商贸、文化创意、休闲养生等业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着力建设配套设备完备、环境优美、功能综合的精致旅游微城。

同时,金平-青沙渔港以中心渔港(新港区)建成投入运行为契机,全方位承接泗礁本岛与渔业生产关联的水产品加工交易、渔船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等产业向金平-青沙渔港集聚,重点发展水产品加工和交易物流集散,形成产业集聚、配套齐全、设施共享、节能环保的现代渔港经济圈。

五龙以海洋旅游为主导功能,兼顾发展现代渔业,切实融入泗礁本岛一体化;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稳固海洋捕捞业,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支持对现有渔村改造包装,有序发展海上游乐、休闲垂钓,建设渔家风情浓郁的旅游度假村,成为泗礁海洋旅游产业集聚的有机组成部分。着重建设金沙-五龙海岛旅游,以旅游产业为主导,本着立足现实、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源条件、环境容量和市场潜力,挖掘文化旅游和商务商贸资源,加强服务业载体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景区景点提质升级,打造特色主题村落,推动渔家民宿向精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通过优化生态环境、丰富景点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推动主题村落进一步向小型综合旅游功能集聚发展,打造海岛旅游新增长极,增强金沙-五龙旅游板块发展后劲。

黄龙以现代渔业为主导功能,兼顾发展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稳步发展海洋捕捞,积极发展观光、度假等休闲旅游,打造生态渔业、高效渔业和品牌渔业;适时开展小黄龙作业区港口泊位建设、大宗散货储运发展规划前期工作;开辟五龙黄龙快捷班轮,加强黄龙集镇功能建设,完善商贸、人居等服务功能,结合部分渔村改造,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发展特色海洋旅游。

3.1.2 东翼发展格局

东部以嵊山、枸杞为核心,涵盖花鸟、壁下的东部组团一体化发展区域。该区域以渔业和生态保护为重点,发展现代渔业和海洋旅游业。统筹优化传统捕捞业作业方式和结构,做精做强生态养殖业,积极创新生计渔业转型模式,探索沿岸渔业配额制、岛礁资源民间养护制等体制机制。进一步提炼整合该区域渔文化深厚、海钓资源丰富、海水质量优良等旅游优势资源,持续推进旅游产业发展。逐步引导和鼓励渔民向生态渔业、碳汇渔业、海洋海岛旅游产业过渡、转型。同时,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持续开展封礁育贝、增殖放流和海域污染综合整治。

加快推进嵊山-枸杞一体化进程,将嵊山-枸杞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好嵊山-枸杞优越区位条件,利用好蓝海净土有机海鲜等稀缺资源,着力加强具有鲜明海岛特色和海洋文化风情的服务功能建设,发展高端海洋旅游、海洋有机渔业产品,实现嵊山、枸杞连片发展。统筹协调城镇发展方向与道路交通、产业布局对接,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城镇实力、发展动力与特色品质全面提升,更好地利用当前政策空间取得整体发展优势和发展效益最大化,着力把嵊山-枸杞打造成现代特色明显的海岛集镇。进一步整合、提炼百年渔场海上牧场等具有深厚底蕴的渔区传统文化,坚持渔业发展的基础地位,积极促进渔业与加工业、物流业、旅游业的深度融合。

绿华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加强港口物流、现代渔业、风电产业、海岛旅游业的兼顾与融合。以绿华国际锚地和减载平台为基础,积极开拓港口后勤补给保障配套服务功能;依托绿华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加强大黄鱼养殖品牌建设和培育推广;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拓展风电产业;以东库岛的整体打造为目标,谋划海岛特色旅游业的布局发展。

花鸟岛以丰富的海岛物产资源、优越的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悠久的人文历史背景为基础,以海岛休闲度假游为核心,以人文艺术感知游和渔村生活体验游为特色拓展领域和重要项目,不断总结、推广定制式旅游发展模式,加快推进花鸟海岛旅游生态示范岛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旅游业的项目策划、设施建设、配套落实和政策扶持,大力加强生态旅游业与渔业以及文化产业的互促互动,并与周边乡镇、海岛充分衔接,推动全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3.1.3 西翼发展格局

西部以大小洋山为核心,涵盖滩浒岛的西部组团一体化发展区域。以发展港口物流产业为主导,为城镇人口适度集聚提供生产、生活现代服务的综合利用岛。规划期内,港口物流以小洋山北侧发展集装箱江海联运、保税物流及相配套的加工增值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大洋山发展配套洋山深水港区服务产业为辅(预留大洋山港口开发区),切实增强区域之间的产业延伸、劳动力就业、基础设施共享等方面的融合,打造成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先导区。海洋旅游以大洋山适度发展观光、会务为主,创建生态环保、轻松自在的乐活岛。积极有效引导渔业、渔民转产转业,稳步推进砂石料运输产业的转型升级。逐步把西部打造成为现代化的港口旅游新城。

对于大洋山,应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东方大通道的规划定位,积极谋划并有效推进浙、沪两省市开发建设大洋山的合作路径和进程,积极联合相关机构适时开展建港、建桥的可行性研究,以带动嵊泗经济的发展。

对于小洋山,应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市各个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持续不断地开展与长江沿线各城市的对接与交流,对于江海之间港航联动、物流联动、信息联动、资金联动等开展多方位的协商与会谈。全力在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一号工程中做先锋、打头阵,为新区发展助力。

3.2 构建生态保护安全格局

3.2.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生态保护红线是嵊泗县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承担着包括水源涵养、调节气候、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境维护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区内生态环境一般都极敏感,一旦遭到破坏,生态系统难以恢复甚至无法恢复。

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的要求,在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针对风景名胜区、海岸保护带、饮用水源保护区、海洋保护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嵊泗特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其控制策略如下。

1、一级管控区控制策略

在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实行强制保护,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严格监管,对区内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严加保护,防止生态功能的退化;停止一切导致生态服务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对已存在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矿企业予以搬迁,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走经济生态化的发展道路。

2、二级管控区控制策略

生态保护红线二级管控区是保持和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海岛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的重要区域。在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内,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有效涵养相关水系,保护水资源;强化旅游资源保护,对历史文化遗存严加保护。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走经济生态化的发展道路,限制发展工业、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一、二类轻污染工业,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应限期搬迁关闭,适度开展生态旅游。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

3.2.2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依照嵊泗山体、生态公益林、公共绿地为中心,以道路、水库、湿地为依托,构建生态廊道,提升生态功能保障。构建一带、多片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一带:以生态公益林、沿海生态屏障为核心的山水林地涵养带,是山水之源;

多片:指区域内重点片区。主要指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农村新建居民区的绿化及主干公路沿线绿色通道。


第四章  建设高效海洋生态经济体系  

4.1 积极发展海岛临港经济

4.1.1 打造工业产业集群

1、修造船产业群

船舶工业是集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于一体的产业,产业带动性强。抓住舟山建设全省船舶工业龙头基地、全国重要修造船基地的有利机遇,依托洋山港、马迹山港等港口以及捕捞船只和港口运输船只的资源优势,加快与国内外船舶企业的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重点发展大型船舶和集装箱修造产业,积极整合全县船舶修造企业现有修造能力,努力创造条件,加快与国内外船舶企业的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进船舶工业技术改造步伐,着力发展大型船舶航修业,提升产业竞争力。

2、海洋冷能产业群

利用洋山石油储运项目、LNG项目建设及小洋北侧围垦的有利时机,积极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LNG的冷量资源,引进煤气化IGCC联产、合成氨、液体CO2等适合嵊泗县发展的化工产业。加强与高校研究所的合作,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积极引入高附加值、绿色环保的新增产能项目。注重发展空气分离、食品冷藏保鲜、低温干燥和低温粉碎等,积极形成较完整的冷能产业链。

4.1.2 发展特色港口物流

1、推进码头泊位建设

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和马迹山宝钢矿砂码头、绿华减载平台三大功能性平台优势,围绕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一号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实施区港联动港企合作,积极争取保税港区、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国家级功能载体的复制和延伸。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集装箱、铁矿石、油品等一批港口码头、泊位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谋划大洋山港口岸线的合理布局,开展大、小黄龙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的可行性研究,做好港口重大战略项目储备。

2、完善综合物流设施

积极引进综合物流项目落地和建设,加快完善水水中转、水陆中转、江海直达等多式联运的现代集疏运体系,争取保税和非保税物流产业联动发展。重点推进江海直达运输模式研究与发展,积极争取先行先试相关政策,确保江出海、海进江畅通和高效;规范江海联运船只标准、扩大船队规模,积极创新推动洋山级集装箱江海直达船型标准,做大港口流量经济份额。科学谋划小洋山北侧围垦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大洋山临港产业发展规划。密切关注舟山至上海北向大通道前期研究进程,积极争取大洋山对接舟山至上海北向大通道的设想方案。

3、发展临港物流产业链

以小洋山LNG冷能综合利用、洋山申港石油储运三期、上海LNG一期储罐扩建、嵊泗天然气利用等工程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危险品物流和冷链物流产业的发展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专业物流服务基地。

通过培育和引进现代物流企业,加强港口物流设施建设,高起点规划布局物流园区,大力发展集装箱物流、能源中转储运、矿砂中转配送、化工品储运,积极发展船代、货代等航运服务业务。

积极寻求浙、沪两省市政府对小洋北侧围垦区、泗礁港区、绿华港区的支持,拓展港口物流配套服务业,将其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综合港口物流配套、增殖加工服务与补给基地;响应国家和浙江战略部署,高起点有序推进洋山申港石油储运三期工程、马迹山作业区扩建、绿华大宗散货储运基地及相应深水泊位建设,将其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港口物流基地;依托洋山港区、泗礁港区、绿华港区,加强与周边港口、航运企业合作,推进港口项目后续工程,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业,将其建设成为长三角主要的近海和江海联运基地。

4.1.3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

1、实施航运服务联动

依托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先导区建设和上海金融机构集聚优势,促进航运服务功能向小洋山辐射。加快发展仓储、代理、拆拼箱等港航物流服务产业。加强与上海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推进江海联运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引进数据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海事、会计、法律、后勤保障等服务企业;拓展航运金融、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金融服务,实现港口运输与港区航运服务功能之间联动发展,为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先导区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平台和专业人才支撑。积极构建海上补给服务体系,建设海员俱乐部、娱乐休闲等海员服务设施,提升港口服务功能。

2、建设大洋山现代航运服务特色小镇

大洋山紧邻河海交汇黄金要道和世界第一大集装箱港,具备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先天资源优势,是舟山新区主动对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要地。规划将大洋山打造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现代航运服务特色小镇,科学谋划大洋山港口岸线的布局定位,加快编制大洋山港区开发建设规划,做好重大港航项目的储备和招引,积极引导涉港涉海类现代航运服务业向大洋山区域集群化发展,大力扶持重点航运企业和港航服务机构,鼓励和吸引港航物流、加工增值、金融保险等企业到大洋山注册,全面发挥对小洋山作业区的服务配套功能和对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支撑承接功能。

3、加大港航物流服务支持

实施《嵊泗县港口岸线总体规划》,争取将嵊泗成为浙江省港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及将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推荐纳入国家发改委和税务总局试点物流企业名单,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支持物流企业列入交通运输部与省政府的交通物流合作示范项目。对该类企业和岛内占地面积较大的物流企业,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减免优惠;对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大对江海联运港航业务的支持,配合加强对江海联运特殊船型和相关规范的研究,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的船舶、海事规范和相关标准船型的开发。

4.2 提速发展海岛旅游经济

4.2.1 科学布局旅游景区功能

综合考虑风景区内各岛屿的地理关系、交通联系、资源特色、景观价值以及保护、开发与建设管理的便利性,布局一芯两区旅游景区功能,打造全景空间,加快实现旅游景区全域化,全面提升嵊泗列岛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旅游特色。

一芯:包括泗礁本岛、黄龙岛、马迹山及邻近岛礁,该区域旅游资源最为丰富、旅游接待设施最为集中、海陆交通较为便捷,是嵊泗海岛旅游的最重要基地。以嵊泗红树林度假世界、基湖沙滩、南长涂沙滩等区块的建设发展为契机,全面营造以菜园为重点的微城慢生活氛围和以五龙、黄龙部分渔村为重点的村落生活氛围,全面提升旅游集散中心和客运码头的服务设施与接待能力,全力打造成金滩银湾绿世界,渔乡微城心天地旅游功能景区。

两区东区包括嵊山岛、枸杞岛、花鸟岛、绿华岛等诸岛礁,应立足于蓝海优势和渔业资源优势,重点打造蓝海品质度假岛群,适度开发主题岛,建设花鸟旅游示范岛,完成到灯塔去旅游度假区项目,建成为中国第一个高端定制化离岛微度假目的地。扎实推进嵊山、枸杞乡镇景区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渔业+旅游小镇。西区包括大洋山、小洋山及其邻近岛礁,通过东海大桥与上海芦潮港相连,是游客进出嵊泗的重要门户,立足于空间距离和交通区位的优势,重点打造生态环保、轻松自在的乐活岛,将洋山镇建成集海鲜美食、特色运动、荒岛露营、渔俗体验、军事体验、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现代港口乐活休闲区

4.2.2 全面持续发展海岛旅游

挖掘特色,推动旅游全面提质,彰显离岛微城慢生活内涵特色,推进海岛旅游特色化。重点从交通、产品、民宿、服务等方面提升旅游特色,构建海陆空立体交通体系,打造特色旅游主题产品,建立民宿行业标准体系,营造优美旅游环境。推动旅游发展持续化,加强主客共享,做好旅游反哺民生工作,推行更多利益让渡及优惠政策,扩展旅游基础设施的共享性,让旅游空间成为群众的休闲空间,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加强产业融合,将旅游业与文化、渔业、港口、商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强化产业的高度融合集聚,以旅游+”的理念引领、改造和提升关联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发展,促进新的关联产业的挖掘探索和培育壮大,充分发挥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效应,为旅游产业壮大、其他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原动力。加强淡季营销,积极开发尝海鲜、购鱼货、体验慢生活等淡季旅游产品。进一步发挥旅行社、渔家民宿在淡季组织旅游客源的积极性,探索形成淡季针对游客及其组织者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大力开展淡季营销活动。同时,可以利用旅游淡季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旅游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4.2.3 培育高效和谐休闲渔业

以嵊泗独特的港、景、渔等资源优势为依托,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旅游景点进行开发与建设。借鉴当前休闲渔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丰富特色,重点以泗礁本岛为主体,以省级休闲渔业基地建设为龙头,从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入手,加快一批海陆配套集吃、住、游、购、娱为一体的具有浓郁海岛特色的休闲渔村建设,通过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品牌,拓展旅游渠道等手段,提升特色休闲渔业收入;合理利用嵊山枸杞渔业资源,联合贻贝经济合作社,推出休闲渔业活动,创建国家级农业示范点。加快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区和人工鱼礁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海钓的配套设施,健全现有的海钓管理规范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海钓准入制,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海钓基地。

4.2.4 构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积极打造集旅游安全法规、旅游安全预警、旅游安全控制、旅游应急救援、旅游保险五位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旅游目的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形成各级旅游部门安全责任落实、信息渠道畅通、上下联运的协调机制。依托现有公共安全系统,以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服务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强旅游景区预警系统、服务场所防范系统、自驾车救援系统、旅游紧急救援队等公共安全项目建设。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旅游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救护能力和旅游者风险意识,以减少旅游者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制定游客分流预案,合理组织安排景区内游览线路。加大公益性旅游安全设施投入,使旅游安全服务的重点逐步向散客转移。

4.3 合理发展海岛生态渔业

坚持渔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十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县五大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渔业结构调整,努力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4.3.1 推进海洋捕捞转型升级

1、着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的海洋捕捞业

以转变发展理念为先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不断推进捕捞转型升级,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作业布局,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渔业。规定渔网网眼大小,规定鱼类准许捕捞的尺寸,限制捕捞幼鱼。严格限制帆张网等作业,稳定传统灯光围网作业、发展适度规模的大型深水围网,控制传统底层拖网、适度发展变水层快速拖网作业,提升流刺网、笼捕等作业。积极稳妥推动近海捕捞向远洋捕捞转变,优化远洋渔业捕捞结构。加快远洋渔船更新建造,提高远洋渔船装备水平,支持引进新船型、应用造船新材料和节能省力、卫生环保等装备和技术,大力发展专业化新型远洋渔船。同时,深化捕捞渔船控制制度,逐步建立渔具准入制度。

2、建设渔业强镇(乡),发展块状经济

坚持推进重点区域优先发展、率先发展,根据各乡镇的现实优势、发展潜力、基础配套等实际,确定黄龙、嵊山、枸杞为国内捕捞与养殖发展重点乡镇,通过市场、经济、行政等手段,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提高渔业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有序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对渔船布局分散、渔用设施落后、渔业生产能力低下且有条件发展其他产业的区域,鼓励加快转产转业。

3、实施渔船改造,建设现代船队

根据嵊泗渔业发展实际情况,以淘汰落后船只打造装备先进船只为目标,重点调减木质中型渔船和劣质渔船,积极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改造标准化,实施渔船卫生设施示范改造工程,建成一支卫生保鲜设施良好、渔获物优质高价、能符合国际贸易要求的捕捞船队。

4.3.2 发展高效特色海水养殖业

海水增养殖是嵊泗渔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是建设生态渔业的主要内容。以浅海养殖为重点,巩固发展贻贝养殖,加快本地优势品种开发步伐,积极探索底播增养殖,实现海域的综合立体利用。

1、嵊山-枸杞贻贝养殖示范区

主要以嵊泗贻贝的人工育苗、海区采苗、浅海示范养殖、辐射推广、科普教育、贻贝加工等功能为主。推广科学养殖、生态养殖,提升贻贝养殖技术,降低对养殖海域的污染和破坏,进一步加强养殖贻贝的精深加工,加强其碳汇海区净化生态功能和再生循环经济功能的转化。

2、绿华高科技生态养殖示范基地

以大黄鱼、美国红鱼、石斑鱼、鲈鱼、真鲷等品种为主,采用现代通讯技术拓宽销售网络,采取订单养殖渔业,并且利用浙江省鲜活海水产品出口暂养基地,开拓国外市场,广开销售渠道谋发展。

3、以花鸟岛礁增养殖为主的海珍品增养殖区

岛礁养殖区以自然养护和合理采捕为基础,积极开展海珍品增养殖,如鲍鱼、厚壳贻贝、羊栖菜、裙带菜等。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采捕强度,维护生态平衡,使岛礁养殖健康、可持续发展。

4.3.3 鼓励发展海水产品精加工

集中建设嵊泗中心渔港、嵊山一级渔港两大渔港经济区,培育嵊泗中心渔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做精嵊山水产品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日韩、上海等高端市场的份额。依托嵊泗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加大工业技改和科技投入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合作,以海洋生物活性物质为突破口,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综合利用各种海洋资源,开发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的生化制品,加强具有抗病毒、抗肿瘤、抗脑心血管疾病等作用的海洋药物研发。拓宽外贸市场,推进嵊泗贻贝加工企业向欧盟申请注册,扩大嵊泗贻贝品牌国际知名度。全面推广生态化、循环化、高端化发展,完善原料供应、生产加工、贸易流通体系,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规划建设小洋山北侧水产品贸易综合集散基地。

4.3.4 构筑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平台

完善马鞍列岛管理委员会协调议事领导机构,建设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二期,加强渔业资源和岛礁资源保护。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建和修缮一批海塘、码头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渔业设施。结合渔民转产转业,发展海鲜美食、海钓、渔港休闲、渔业博览会,建设海岛、渔村、渔港风情休闲圈。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实施黄龙帆张网渔船股份制改革试点,培育发展形式多样的渔业经济组织,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出台养殖保险方案,将海水养殖业纳入渔业互保范畴。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实施渔业安全生产差异化管理,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实施水产品市场的准入制度;加快构建水产病害防控预警预报和渔用药物安全使用技术体系,开展现代渔业综合示范,强化水产养殖安全认证,改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水产品国际国内竞争力。


第五章  强化海洋海岛生态环境保护

5.1 改善岛域水体环境质量

5.1.1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严格执行《嵊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嵊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有关规定,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设立水源地隔离防护界碑、界桩,并在各沿库、沿路等各显著地方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地内告示牌、警示牌等宣传设施。尤其对基湖水库、宫山水库、长弄堂水库等重要水库,编制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和保护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落实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值班、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增强饮用水源应急能力建设。

同时,由于海岛县的特殊性,全县海水淡化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为了保障海水淡化供水水质,划分海水淡化水源保护区显得尤为重要,在海水淡化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标志和禁令牌,禁止船舶驶入,并按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要求实施保护。

2、饮用水水源地严格环境执法

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杜绝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渔家乐等活动,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

3、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

随着嵊泗美丽海岛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各项产业结构的调整,嵊泗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应坚持引调水、淡化海水和提升本地源水三条途径缓解海岛用水紧张问题。十三五期间,在推广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基础上,结合沪舟北向大通道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嵊泗大陆引水工程工作,积极对接上海市,争取将嵊泗大陆引水工程嵊泗供水列入上海市供水规划。推进乡镇海水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面实施饮用水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嵊泗海水淡化扩建工程,包括菜园镇4000t/d、洋山镇2000t/d、嵊山镇2000t/d海水淡化厂;完成基湖水厂、黄龙水厂、花鸟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设施,以提高自来水入户率,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渔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5.1.2 强化生产生活污水治理

1、工业废水综合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治理,提高工业废水纳管标准,工业企业废水原则上一律纳管排放。加强污染源达标排放的长效管理,确保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的要求,做好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开展排污权交易。

加强水产加工、食品加工等重点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制定高耗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逐步完善氨氮管控手段,以水产加工、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氨氮排放标准,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的要求,做好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开展排污权交易;水产品加工布局上向嵊泗、嵊山枸杞水产品精深加工区集聚,建设水产品加工基地。

2、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改善污水处理生产工艺技术,新、改扩建和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完成基湖村、高场湾村、石柱村、青沙村的污水统一纳管进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有效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保障和改善境内水环境质量。此外,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进出水监管,全面实施污水纳管许可证制度,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纳管达标率和出水达标率。

3、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

以美丽海岛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多元化的污水处理模式,主要采用生化处理、生态湿地、氧化塘、沼气等多种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水,形成全县各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将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且具备施工条件的接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相对集中居住的中心村、集居区或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建设配套管网收集系统,将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村庄生活污水;村庄布局分散、自然村较多且距离较远、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污水分片收集后,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生态处理等形式处理农村污水;其他农户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将村庄农户污水进行联户或独户收集后单独处理。

4、服务业污水治理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家乐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市县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渔农村服务业污水治理状况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基湖、高场湾、东海渔村、会城岙等旅游点渔家乐的环境监管,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重点开发的嵊山特色渔家乐胜地、黄龙乡东海石村-峙岙村景区休闲旅游基地、五龙乡北朝阳海钓休闲旅游基地、五龙乡渔村文化体验园等项目,建设时要符合环保要求,按用途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要求每家排污单位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规范、完善,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或经综合利用达到零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2018年,全县区域内连片开发的渔家乐,要建成生活、餐饮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所有规模经营的渔家乐旅游点、餐饮经营点、浴室、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商住别墅区等都要按照接待规模,建成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5.1.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区域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实现畜禽养殖与区域环境、土地承载相适应。禁养区的规模化养殖场全部予以关闭或搬迁,妥善处置各类污染物,不得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和散养各类畜禽;限养区内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且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养殖场,严格控制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养殖场。

根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低成本的原则,并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基湖和石柱两个一线蔬菜基地以及高场湾、关岙、五龙等二线蔬菜基地上,重点开展石柱畜禽养殖小区的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工程,通过--菜地模式,实现养殖粪便的循环利用,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构建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新格局。

5.1.4 深化入海水源环境整治

1、加大陆域入海污染源防治

不断提升沿海地区水产加工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削减污染物入海总量。强化工业源达标控制,推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简便的污水处理新工艺,集约化养殖场全部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加快完善嵊山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水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渔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进一步削减城镇生活污染源,加强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提升沿海区域环境治理水平,减轻和控制近岸海域环境压力,削减污染物入海总量,尤其是要全面削减总氮入海量。

2、加强对海域污染源的控制

进一步加强对港口、渔业船舶、客货船舶的污染防治积极引导当地渔业船舶在作业过程中使用可循环充电电池,减少一次性的干电池的使用量,规范蓄电池的使用,严禁将各类废弃电池抛入海域。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和港口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行为。加大对交通运输船舶污染的监管力度,引导安装油污水处理设施与有效运行,实现油污水全部达标;船舶不得向依法划定的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海域排放船舶污染物。

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船舶及其相关活动的零排放计划。有计划地完善特殊航行区建设,保证海上交通安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严格规范海上作业行动。安装船舶污染物处理自动监控技术和设备,对船舶排污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对违规船舶依法从重处罚。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建立完善海上溢油监视体系,提高溢油监视能力;加强海上溢油及有毒化学品的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的建设,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5.2 巩固海岛大气环境质量

5.2.1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培育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较成熟技术,推进小洋山5#6#7#海上风电场项目,增强全县电力保障。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结合浙江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潮汐能综合开发科学示范项目研究,探索洋山北侧保税物流区等大型公用建筑太阳能利用,并与北侧风电场、LNG冷能利用相结合,打造嵊泗县清洁能源基地。

5.2.2 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1、深化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全面启动全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清单调查,摸清VOCs行业和地区分布特征,筛选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开展挥发性气体污染综合整治,抓好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鼓励使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以及设备,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积极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以及装备,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采用国际一流的VOCs高效治理技术,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2、开展鱼腥臭气异味专项整治

规范水产交易市场和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污染整治,确保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对于海鲜水产品、贝类及虾、蟹壳下脚料等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化运输,运输海带的车辆底部必须采取篷布铺垫等防渗漏措施,确保上路运输时不发生泄漏、遗洒;及时清洗装载完毕的车辆,码头路面。建立环保和交通部门联动机制,实行渔业生产、运输全过程监管。

5.2.3 防治交通空气污染

1、防治船舶空气污染

建立健全的船用柴油监督管理机制,限制使用劣质船用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管,降低船舶废气排放。推进船用柴油的低硫化和船舶油改气工作,全面落实油气回收治理,提高油品供应标准,推进船用柴油的低硫化和船舶油改气工作,推广使用低硫清洁柴油,从而降低船舶废气排放。

2、防治机动车空气污染

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加强对供油企业、油库、加油船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油气回收治理,提高车用油品质量、油品供应标准和新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进载货汽车及柴油车尾气净化改造,推广使用低硫清洁柴油。

公交、环卫和行政机关单位率先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道、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推行绿色出行。逐步完善相关清洁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更新换代,每年完成在用营运公交车清洁能源改造10%以上。

5.3 加强海岛噪声环境管理

5.3.1 船舶噪声控制

加强泗礁港区、洋山港区及绿华港区等重点港口区域噪声管理,更新改造老旧装卸设备,从源头降低港口噪声污染。加强港口绿色屏障建设,强化航运船舶噪声管理,合理控制鸣笛次数和声音强度,以降低船舶噪声污染。

5.3.2 社会噪声防治

加强对娱乐场所、街头大排档、露天市场的管理制度,审批新的娱乐场所时必须控制与居民住房的距离,并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娱乐场所建筑物墙壁和门窗必须保证足够的隔声能力,限制夜间经营时间;夜排档规定经营区域经营时间,以消除或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公共场所高音设备的使用控制。

5.4 安全处置海岛固体废物

5.4.1 一般固废污染防治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运、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许可证制度,实行定点存放、定车运输、定点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固废产生企业,实行重点管理,尤其是加强临港工业的固废管理;开展固体废物的横向交换并进行综合利用;禁止任意丢弃或随意填埋、焚烧工业一般固废。

5.4.2 危险固废污染防治

加强危险固废管理,实行危险固废申报登记制度,对收集、运输、转移、贮存、处置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追踪性的账目和手续;完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不得擅自转移危险固废;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做到科学规范合理,禁止与一般固废混合堆放,禁止任意丢弃或随意填埋、出售、焚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危险固废(包括不能回用的危险品包装容器)的处理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理单位处置。加强对渔用船舶修造企业进行污染整治,进一步提升渔用船舶修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切实解决船舶修造企业中存在的环保措施不落实、危废处置不规范、日常环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实现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严格按照《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要求,推进危险废物的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至2018年底,建成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省控以上危险废物重点单位联网监控率达到100%、持证经营单位联网监控率达到100%

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收集和处置。禁止将医疗废物与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合储运和处置、转移、扩散,做到存放密闭化、收集容器化、挪动密封化、运输专属化、焚烧无害化,禁止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或自行买卖医疗废弃物。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制度,指定存放地点,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对船舶企业产生的废油漆(桶)、废石棉、油污水等危险废弃物,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及转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船舶产生的残油废油统一收集和处置。

5.4.3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加快嵊泗县垃圾处置三级网络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渔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进一步完善行政村及小区级交投点与回收站网络、乡镇级集散中心与中转站网络、县级综合处理网络。加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投入,建立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的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并逐步实行垃圾收集运输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在十三五期间,对不能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理服务范围的乡镇,可就地建设规范垃圾填埋场。同时,积极开展垃圾处置资源化,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使垃圾处理真正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加大居民对生活垃圾的预处理的力度。

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垃圾焚烧炉的配置与运作和垃圾渗滤液的有效处理,以防止二次污染。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鼓励使用非塑料包装制品,实现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垃圾后续加工,使废物得以充分利用,又可防治白色污染和防止有害物质扩散。在花鸟岛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顺利推进下,鼓励枸杞岛等偏远岛屿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5.5 开展土壤环境综合整治

5.5.1 注重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

全面贯彻保护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全面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1 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按照《嵊泗县域总体规划》、《嵊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嵊泗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节约用地。

2、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减少非必要的地面硬化,有计划合理地进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尽可能利用原有的建设用地和劣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恢复一切人为或自然毁损的土地。

3、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规划指标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指标。

4、以重大项目土地供应为重点,着力推进滩涂围垦、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农地置换,废弃矿山、宅基地复垦和村庄整治,扩大耕地规模,解决建设用地占补平衡保障。

5.5.2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摸底调查

深入开展土壤质量详查,特别对重点企业和主要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区域土壤进行重点调查,对嵊泗土壤进行有机无机统查,侧重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毒物,深入识别土壤污染来源、分布规律和污染程度,基本建成全区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健全土壤环境污染监测体系,完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

5.5.3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

以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根据污染区域现有土地利用类型和未来土地利用规划,结合调查区块污染物的污染特征,将污染区域分为农用地的重度污染土壤、规划为居民用地的重度污染土壤和工业污染土壤,对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不同污染类用地型的土壤,应考虑修复效果、修复时间、修复成本、二次污染和社会影响等因素,采取不同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完成嵊泗丽晶苑6号、8号地块污染场地修复。

5.6 改善海洋海岛生态环境

5.6.1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

加强湿地保护立法和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市与湿地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嵊泗县湿地保护规划》,制定《嵊泗县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以地方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湿地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和行为规范,建立湿地保护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根据浙江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嵊泗县共有湿地面积11376.4公顷,其中:天然湿地11339.5公顷,人工湿地36.9公顷。天然湿地以近海与海岸湿地为主,其中浅海水域10171.4公顷、淤泥质海滩820.9公顷,人工湿地全部为库塘类。应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构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提高保护成效。

5.6.2 开展水土流失防治

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植被保护,采取预防保护的策略,实施封育保护和生态移民,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岛礁禁止采石、挖沙、取土、开垦等破坏海岛地形、地貌的生产活动,加强对现有林草植被及其他水土保持设施的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进行修复,发挥植被特别是冠草植被的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对部分岸线侵蚀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岛屿进行绿化和工程保护措施。

5.6.3 加强山体植被防护

再造绿岛工程为抓手,注重山体植被保护的同时,建立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生态体系。对枸杞乡龙泉村进行沿海防护林功能恢复和景观建设,以及修复其被松材线虫破坏的自然生态;对五龙乡边礁岙村和黄龙乡峙岙村进行沿海防护林功能恢复和景观建设;加强黑松林森林防火能力,建设黑松林引水上山设施,尤其加强对舟山市保留的连片面积最大的黑松林菜园镇基湖景区千亩黑松林的防护;采用化学除治、物理除治等方法对松褐天牛、木麻黄星天牛等森林有害病虫进行防治,减少森林灾害率。

5.6.4 规范矿山环境治理

1、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开采区和限采区,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地划定为禁采区。根据《浙江省嵊泗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规划禁采区为嵊泗小洋山石龙禁采区、嵊泗泗礁岛基湖禁采区、嵊泗南长涂大悲山禁采区、嵊泗黄龙东海云龙禁采区、嵊泗马鞍列岛禁采区、嵊泗浪岗山列岛禁采区6个禁采区,以及其他主要公路、古文化遗址和主要水库等禁止矿业活动的区域;开采区为徐公岛开采区、北鼎星开采区、嵊泗马迹山开采区、小黄龙开采区4个禁开采区。新建矿山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准入条件》。

2、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生态矿业的总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矿业。

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建矿山必须以绿色矿山建设作为准入条件之一,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对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在采矿山,加快转型升级建设,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到2020年底,规划新建绿色矿山2个,其中省级绿色矿山1家,市级绿色矿山1家,另外,1家市级绿色矿山升级为省级绿色矿山。

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新建矿山环境保护准入门槛 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矿权人应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经过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不予发放采矿许可证。新建矿山环保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要与矿山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生产矿山加强矿山标准化建设,以开采方式科学化(露天矿山应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严格控制开采面高度、坡度和台阶高度)、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采用湿式作业或安装除尘装置,废水处理、清水回用、淤泥干化利用等)、矿山环境生态化(对开采后的最终边坡和矿地进行治理)为基本要求,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开发的全过程,全县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居则住、宜游则观自然生态重建原则实施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态环境,有效利用矿地。到2016年底,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10%以上,以后每年按不少于20%递增,到2020年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 治理废弃矿山19个。

5.6.5 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

1、保护珍稀濒危物种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拯救珍稀濒危物种,选择具有良好的植被和丰富的生物资源的无人岛屿建立生态保护岛,坚持严格保护,禁止破坏植被,对珍稀、濒危物种和海岛、海域生态系统进行重点保护和有效监控。

2、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山体绿化尽量减少外来植物用量,规范公众野生动物放生行为。建立外来物种入侵的早期预警机制和跟踪监控体系,对入境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对外来物种入侵进行调查与跟踪,制定以生物和物理方法为主的入侵生物治理工作方案。

3、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目前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应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近年来已在马鞍列岛保护区放流大黄鱼、鲷、石斑鱼、曼氏无针乌贼、厚壳贻贝等鱼贝类7亿多尾(只、粒),累计投入放流资金1600多万元,实践证明增殖放流对恢复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效明显。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资源增殖放流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增殖放流海域生态系统优化和管理,科学选择适合放流的品种和数量;研究保护区海域生态系统优化理论,建立适宜的增殖放流技术管理模式。开展增殖放流品种的选育和苗种生产,加强海区褐菖鲉和褐牙鲆等岩礁性鱼类的选育和苗种生产,完善亲体选育和苗种培育体系,满足保护区增殖放流的苗种需求,开展规模化增殖放流。

5.7 加强海岛环境风险防范

5.7.1 加强海岛环境监管

按照功能区水质指标要求,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保证污染防治区内的水质指标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行力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落户。规范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品加工企业、船舶修造企业监督管理。对污染源实施互联网+环保监管模式,完善重点排污单位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系统,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实施限期整改。深入实施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环保公安多部门联动执法等机制,持续开展环境日常监察和环保专项行动。

5.7.2 建立防灾减灾体系

提高对突发污染事故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和应急,进一步完善污染和赤潮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机制,提高海洋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建设海洋立体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将涉海部门的观测站作为基本站,并与舟山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联网,建成嵊泗县的海洋环境预报信息平台,形成完整的多级互补的预报、警报体系,提高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报和警报的时效及准确率,预防和控制自然灾害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六章  提升美丽海岛人居生活质量

6.1 创新岛居型城镇化模式

6.1.1 建设海岛绿色城镇

提升县城带动和辐射能力,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推进西城区、小菜园、老百货公司、老电影院等区块改造,进一步完善行政办公区,启动一批地标性建筑,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县城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提升公园、广场、城区绿化、美化、电力、人行道、社会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推进空中电网线路落地,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升旧城形象。逐步把马关、青沙、金平、基湖纳入县城拓展区范围。有序实施街景整治,统筹协调城市风貌,统一规范主干道临街商铺广告牌匾,美化街景街貌,重点对旧城区商业服务设施进行升级和改造,提升城市活力,加强新老城区交接处、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滨海沿线的景观设计和景观塑造,深入实施绿化工程,促进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6.1.2 建设低碳智慧岛城

加快构建高速、移动、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行政村宽带通达率100%,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到100%,有线广播覆盖率 100%。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提升网络容量和智能调度能力。推进主城区、核心景区及公共服务场所等重点的无线局域网的广泛覆盖和便捷使用。加快电信网、互联网与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推进互联网+”融合应用,提升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更新基础数据,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开展政务部门视频资源互联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推进城区智慧管理,大力发展新型信息化公共服务应用体系。深入推进测绘与地理信息天地图基础平台建设。整合、集成全县各领域智慧化应用系统,面向居民、企业、政府提供智慧化的一站式服务。

6.1.3 推进美丽海岛建设

1打造全域化景区

依托自然禀赋、人文底蕴及产业特色,按照宜居、宜业、宜游、宜渔的要求,明确岛屿差异化发展定位,一岛一主题,逐步打造特色各具、韵味各异的列岛组合。同时,以A级景区为标尺、美丽微城为中心、特色村落为节点、慢行系统为轴线,稳步实施沿线景观、村落景观和生态景观的无缝对接,打造全域化景区,构建全域化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全域化人文景观,提升美丽海岛全域品质。

2建设精品示范村

进一步统筹规划村落主题,构建历史文化村、自然生态村、民俗风情村、产业特色村等基本发展路径。推进精品示范村建设,打造型、色、街有机融合的美丽村居。“十三五”期间,重点打造菜园镇青沙村、金鸡岙村、小关岙村,嵊山镇民富村、前卫村,五龙乡黄沙村、会城村,枸杞乡干斜村、龙泉村,黄龙乡峙岙村、花鸟乡花鸟村。优化提升菜园镇基湖村、高场湾村、石柱村,五龙乡田岙村、边礁岙村,形成一批人居环境景区化、服务设施全域化、美丽经济多元化的浙派新渔村,稳步实现岛民生活幸福度、游客感官享受度的双重提升。

3发展多元美丽经济

创新发展一二三产互相融合、互为支撑的第六产业,从渔农业生产、渔农产品加工、渔农俗文化体验等方面,做深渔农家乐产业,提高渔农家乐附加值。开放发展乡村休闲产业,因村制宜,分类培育健康疗养经济、运动休闲经济、渔村电商经济、古村文化经济等业态,打造海岛乡村休闲体系。提质发展海岛民宿产业,精心培育离岛民宿公共品牌,打造升级民宿样本,优化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民宿+特色餐饮/休闲渔农业/节庆看点/文创购物等延伸产业,探索自主经营型、委托流转型和公司+农户型经营模式,使民宿产业成为美丽经济的主引擎。

4推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统筹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公众等创建主体作用,深化各类创建活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广泛吸收各种资金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各乡镇依据自身优势,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和改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明确规划重点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规划菜园镇、花鸟乡、五龙乡作为第一批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洋山镇、嵊山镇、枸杞乡作为第二批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力争2018年前辖区内85%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指标要求,并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6.2 打造海岛绿色低碳交通

6.2.1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以打造“1小时交通圈为目标,形成运输方式多元、内外衔接通畅、水陆转乘便捷、乘坐安全舒适的一体化立体客运网络。以沈家湾、泗礁本岛为核心重点建设交通旅游集散中心,打造对外和对内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综合枢纽。积极拓展和优化客运航线班线,县外适时开辟嵊泗至上海水上客运航线,形成泗礁本岛至舟山本岛、至上海金山、至东部诸岛的低空通用航空网络。强化与上海空港、地铁、城市公交、旅游集散、长途客运等的衔接。县内进一步扩大水上客运航线覆盖面,加快陆岛码头建设,实现快捷性、舒适性、安全性的全面提升。逐步实现水路、公路、通用航空互为补充的海陆空多元化运输方式。

6.2.2 优化岛内交通网络布局

加大海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推进公路路网建设,形成主要岛屿快速公路网、道路景观线及慢行系统的道路网络体系,至2020年全县公路总里程突破280km,二级公路及以上比例达29%以上。完善岛内公交网络,整合站点和线路,提高城区公交、城乡公交覆盖面、换乘效率与班次密度,强化公交与水上客运、通用航空等的无缝衔接,开辟及优化李柱山客运码头、菜园城区、旅游村、景区之间的旅游班线,提高游客出行的通达性。进一步强化公共交通网络建设,统筹发展旅游交通,提升码头、站场配套功能,规划邮轮停泊码头,引入邮轮旅游新业态,推进水陆客运一体化体系建设。

6.2.3 建立海岛绿色慢行系统

以海岛风情的自然海岸资源为依托,科学设计环岛骑行道、滨海游步道、山坡健身道建设,辅以生态廊道、观光平台、休憩驿站、节点景观建设等,打造畅通便捷、生态休闲、可游可憩的美丽海岛慢行系统景观线。引导居民与游客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营造清洁、安全、便捷、宁静的海岛环境。建设泗礁本岛环岛景观道、慢行道、游行道,形成菜园镇基湖沙滩会城岙六井潭景区和尚套边礁岙村黄沙村田岙村大悲山高场湾村南长涂沙滩石柱村马关菜园镇的海岛慢行系统,实现泗礁岛环岛骑行线全覆盖。规划嵊山镇建设三个步行交通圈,分别是镇区步行交通圈、后头湾步行交通圈及东崖绝壁步行交通圈;枸杞乡建设四个步行交通圈,分别为小西天步行交通圈、老虎山步行交通圈、山海奇观步行交通圈、集镇中心步行交通圈;花鸟乡打造一条环乡域的串联各个景点的步道系统,赋予不同的主题特色,包括滨海风光步道、渔村体验步道、生态景观步道等,逐步形成符合岛屿风貌、融入地域特色的各岛慢行线。

6.3 深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6.3.1 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加大与省市和上海等上级医院的合作力度,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统筹县域内卫生资源,积极扶持、培育增强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卫生资源向基层、向外岛区域流动,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卫生资源柔性流动、优化配置的合作共享新机制。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全县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50%以上。

6.3.2 创新便捷医疗服务模式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学专科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尝试吸纳民营资本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实施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策略,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机制,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开展以远程医疗、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等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基于互联网+的卫生服务新模式。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设施、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和急救装备的投入。

6.4 完善海岛文体绿色设施

6.4.1 提升教育发展综合水平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化,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薄弱幼儿园的改造力度,扩增城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城区小学布局调整,改建菜园一小、马关小学,积极谋划筹建马关社区全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深化高考课程改革,巩固省二级特色示范高中创建成果。深入实施青少年体艺素养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海岛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深化与上海、市内学校的合作办学,加强旅游专业建设,提升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创建美丽学校。完善资助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到2020年,省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0%以上,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100%,成功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

6.4.2 完善公共文体场所建设

以海洋文化中心为龙头,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争取中心镇建成具有城镇文化品位的区域文化中心以及行政村建成村落文化室,切实提高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的利用率和共享性;广泛开展一乡一品特色文化及公益性文化活动,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受众面。以挖掘海洋文化内涵为重点,推动文化与旅游的紧密融合,新建一批以海洋、海岛为特色的主题场馆,创作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形成特色鲜明、底蕴浓郁的海洋文化品牌。在互联网上建立嵊泗县文化网站,公布可以提供和计划将增设的服务项目。通过网络在各类资料馆之间建立广泛联系,实现文化资源和信息共享。挖掘、整理嵊泗县历史文化资料,向旅游开发部门等提供共素材和咨询服务。

6.4.3 大力倡导建设绿色学校

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绿色学校的建设可以从5个方面着手:学校创绿组织建设,负责创绿工作的计划和目标制定,开展活动和考核教育效果;通过课堂渗透,结合环境日活动、专题讲座和主题班会等,向师生灌输生态理念;开展有声有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将生态保护的思想广泛宣传,带动社会生态建设的行为;校园环境建设,包括校园绿化、卫生保洁、垃圾分类收集等。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教育内容包括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健康、生态文明、生态价值观念等生态方面的知识,促进受教育对象传统价值观念的转型。

6.5 完善海岛基础设施建设

6.5.1 推广使用海上清洁能源

以清洁能源为重点,构建海岛稳定环保电网,增强能源供给保障,提升大陆向海岛输电能力。重点推进太阳能、天然气、风能等新能源产业,推广光伏系统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嵊泗县应用,实施以泗礁本岛、小洋山区域为重点的居民管道天然气及车改气工程,加快推进嵊泗海上风电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大陆向海岛联网的能源输送网络,推进110kV大衢变-110kV嵊泗变第二回输电线路工程;进一步提升海岛主要岛屿电网承载力和稳定性,确保海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给,推进35kV金平输变电工程和10kV及以下低压线路改造、提升。

6.5.2 构建海岛清洁安全水源

以水源保护和海水综合利用为重点,强化全县水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确保海岛水源清洁安全。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快菜园、基湖、洋山、黄龙、花鸟5座水厂原水深度处理,切实提高饮用水水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加强菜园长弄堂、基湖、宫山、小关岙、金鸡岙5座水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对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坚决搬迁、关闭,逐步清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一切排污口,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和应急管理制度。改造扩建嵊泗碧海供水厂、黄龙水厂、基湖水厂等。继续实施泗礁、嵊山、洋山海水淡化扩建工程。改造铺设泗礁本岛、嵊山镇等五水共治工程供水管网,全力推进大陆饮水工程,构建泗礁本岛农村与县城区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的供水体系。

6.5.3 推广海岛绿色建筑建设

积极倡导绿色建筑理念,推动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建筑节水设施建设,城市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设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发地下空间,推广使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建设绿色住宅小区。规划近期,实现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值≥50%,远期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值达到60%


第七章  创新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7.1 创新建立考核机制体制

7.1.1 完善领导决策体制

1、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管委会

整合县环保局、农林水利围垦局、海洋与渔业局,将县美丽办、文明办、发改、经信、住建、城管等部门涉及生态环境监管的相关职责划转,组建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作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陆域、海域生态环境的统筹规划、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2、探索组建生态文明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

聘请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海洋保护与开发等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海洋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重要规章等咨询与评估,组织重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评估认证,向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咨询建议。

7.1.2 建立生态环境建设考核体系

建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的政绩评价考核制度,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在政府政绩考核中权重以及海洋、重要海岛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各乡镇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探索建立基于绿色发展指标(GEP)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实施体现区域差异性考核机制,根据嵊泗县功能区划,结合嵊泗县各乡镇实际分布情况、发展特色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确定差别化考核目标值。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实行生态红线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限制准入区,加强对自然资产保护与合理开发进行定量化考核;对重点发展区和优先发展区,加大GEP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比重。建立健全考核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机制,将政绩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奖惩挂钩,实施终身责任追究,推行地方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建立引导各行业各部门、各阶层广泛参与,与公众感受相吻合、体现公众意愿的评价考核机制。至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20%以上。

7.1.3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结合气十条水十条部门分工、中央城市综合执法改革,借鉴山东、河北、江苏等省做法,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基本要求,建立生态环境责任清单,明确县委、县政府对嵊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督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制度化、清单化落实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对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领域,责任必须清单化、明确化、公开化、可考核、可量化。同时,将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考评、激励与追责,引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将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作为与环境监察、环保督察巡视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未能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严格公正追责,从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格局,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7.2 建立源头保护制度体系

7.2.1 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

加快划定并落实海洋、海岛生态保护红线,有效推进红线区海洋海岛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红线区管理和典型生态系统保护。马鞍列岛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加强用海管控,强化环境监督执法、赤潮等灾害防治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嵊泗列岛海岛生态保护红线区,优化区内入海排污口布局,加强入海河流和排污口管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过程监管和绩效考核。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资源、环境容量、土地资源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

7.2.2 建立环境分区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环境功能区划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探索项目准入、空间准入、总量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引领企业绿色转型。引导产业合理使用岸线,完善岸线分区准入机制,减少岸线占用长度,强化新建占用岸线项目准入管理,增加腹地利用深度,提高宜港岸线利用投资强度和岸线产业效益标准。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准入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对洋山、嵊山、花鸟枸杞等限制准入区,严格环境准入,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方面,实行环保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7.2.3 研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产品统计账户以及生态资源财富的动态台账,推进实施基于海洋生态产品账户的管理模式。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滩涂、岸线、无人岛屿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相应的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辖区海洋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通过合理利用价格管控手段,建立以市场为基础,政府适当干预的海洋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适度提高海洋资源性产品的价格、降低再生资源价格、提高废弃物排放成本,建立起有利于资源节约使用、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价格体系。绘制嵊泗群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将纳入各乡镇及各行政村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7.2.4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严格执行固定源排污许可制度,基本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固定源排污许可制度。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企业,实行工业废水排放权和碳排放有偿转让制度,促使企业从排放量和排放浓度上控制废水、废气排放。对排放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逐步实施减量替代。重点加强新建、改建和扩建企业的水和气排污许可的管理。规划近期,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

7.3 建立过程严管制度体系

7.3.1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完善嵊泗县生态环境补偿管理办法,明确生态补偿的原则、补偿主体、补偿措施及标准等重要内容。量化生态补偿的专项绩效考核目标,实行绩效考核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做到生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嵊泗县饮用水源地、滩涂等的生态补偿制度,分阶段推进全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

7.3.2 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结合嵊泗县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侵权的行为,探索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原则、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被赔偿对象,采用生态损失评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因果关系判断等方法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数额和标准,对潜在的损害和公共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做出明确规范。

7.3.3 探索建立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强化嵊泗县自动监测网络和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推广应用便携式监测终端,加强对水、大气、噪声等环境要素监测,尤其加强对赤潮等监测,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动集监测、监管和执法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同时,应建立部门和行业间的协作控制机制,把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结合起来,促进海洋环境保护与流域污染防治有效衔接。多部门联合建设覆盖嵊泗海域及重点地区的海洋与海岛环境风险预警与监测体系,为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7.3.4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实行信息公开机制,达到全覆盖无缝隙,形成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完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环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保证公众环境知情权。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及监督作用,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信息通报。至2018年,环境信息公开率持续达到90%以上。

7.3.5 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设立嵊泗政府正式、独立、法定的公众监督委员会,完善决策-咨询-监督委员会的网络平台建设。对生态文明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开展公众评议,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民意听证会制度,定期开展民生微实事、环保投诉调查,听取群众建议,增加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公众参与激励措施,对参与热情高、意见建议质量好的公众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建立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的调查制度,到2020年,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达到90%以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达到95%以上。

7.4 推行责任后果严惩制度体系

7.4.1 探索推行生态文明成绩单管理

对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发布干部政绩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单,使绿色元素成为行政决策关键考量的因素,形成以政府绿色机关建设和绿色行政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制度。将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等内容纳入到绩效考核中,考核内容包含环境治理、产业结构升级等板块,生态文明考核成绩单每季度公布一次,根据考核分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部门和单位。考核结果与机关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机关部门和机关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和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7.4.2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依托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生态红线保护情况、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级变化情况、环境治理效果为审计重点,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离任审计制度。根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具体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严格问责和终身责任制度。

7.5 建立绿色经济政策保障机制

建立绿色经济政策保障机制,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尤其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务。金融部门应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和支持嵊泗县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并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的责任目标中。


第八章  深化海洋海岛生态文化建设

8.1 挖掘海洋文化生态内涵

海洋文化是人类在认识和征服海洋的漫长岁月里所积淀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合,是嵊泗列岛风景资源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嵊泗列岛的蓝色海洋文化可以分为海洋渔业文化、海洋历史文化、海洋军事文化、海洋体育竞技文化、海洋宗教文化、海洋临港工业文化以及海鲜美食文化等七类。依托这些独具魅力的东海海洋文化资源,创造复合型旅游产品,将对填补长江三角洲地区和大上海都市圈综合性海洋休闲旅游的空白发挥重要的作用。建设生态文化体系,要积极挖掘和发扬这些特色文化,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倡导诚信、合作的传统道德文化,弘扬开拓创新的精神,使其在生态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8.1.1 加快海洋文化产业发展

依托嵊泗独特的海洋文化内涵和优美的海洋环境,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以海洋文化引领旅游发展,培育形成新的海洋文化旅游业态。以举办中国海洋文化节系列活动、美好生活·全民乐和”“一乡一品等海洋文化特色主题并衍生拓展相关旅游活动,打造海洋文化节庆旅游产业。以海洋海岛自然景观与影视元素的聚合为出发点,打造海岛风情微电影创作文化产业。以加大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推进渔民画复兴行动,收集整理嵊泗海洋文化成果,促进本土艺术文化产业发展。

8.1.2 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遗迹是十分宝贵且不可再生的资源,在建设生态文化体系的过程中,要注重对这些资源的挖掘和保护。重点保护资源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摩崖石刻保护点。

文物保护单位

嵊泗列岛风景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以灯塔和寺庙为主,其中花鸟灯塔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白节灯塔、金平天后宫、大洋天后宫等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摩崖石刻保护点

嵊泗列岛风景区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有许多摩崖石刻留存至今,其中许多具有很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是风景区人文景观的精华,应对其进行详尽的调查研究和保护。

8.2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8.2.1 加强政府生态文明教育

编撰及派发《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读本》,鼓励党政机关部门组织集体学习和公关人员个人自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党校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课程纳入党校日常教学活动。加强党政人员生态文明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录用公务人员和基层村镇干部进行生态教育。到2020年,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持续保持100%

8.2.2 引导企业生态文明教育

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价值观、企业精神的集中体现。企业文化建设的目的在于教育人、凝聚人,提高企业人员素质,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企业的生态文化主要体现在生产的安全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和谐高效的生产环境,具体表现为:通过举办企业家生态教育培训班,提高企业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端正企业宗旨,建设健康的企业生态文化,把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二者兼顾、高度统一作为评价企业发展成果的基本标准;推广ISO14000体系认证,规范企业生产行为,鼓励企业的环境友好行为;通过制定员工手册、企业规章把生态行为准则纳入员工考核的指标,建立企业生态文化的教育和培训制度;树立生态企业模范,为企业进行生态文化形象设计。

8.2.3 加强学校生态文明教育

面向全县中学、小学,建立多元化的教育网络,通过课堂渗透,结合环境保护互动、专题讲座和主题班会等,向师生头脑中灌输生态理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宣传生态保护思想,带动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行为。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包括校园绿化、卫生保洁、垃圾分类收集等。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教育内容包括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健康、生态文明、生态价值观念等生态方面的知识,促进受教育对象传统价值观念的转型。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学校的创绿工作。

8.2.4 加强社区生态文明教育

加强菜园等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生态文明教育,完善社区宣传栏设置,提高宣传栏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比例,强化宣传内容的可接受性。鼓励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上街入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制订生态文明志愿宣传激励制度,提高志愿者参与生态文明宣传的积极性。建立生态文明宣传人员环保知识培训制度,提升宣传人员生态文明宣传水平。

深入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绿色社区的建设应突出其服务功能的生态内涵,即生态功能定位意识要准确,功能要完整,环境设计建设要自然化特色化。推进全县绿色社区建设,在全县推广创建试点工作。制定和实施绿色社区建设规划,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和绿色社区评比活动,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树立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科学观念,提高家庭绿化美化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社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

8.2.5 加快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加快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和小型体育馆、县博物馆、县非遗展览展示场馆、档案馆新馆。继续推进以渔农村文化礼堂为代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这些场所中,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大力开展文化五下乡百团百艺进文化礼堂等,将生态文明融入其中,并赋予其新的内涵。

8.3 宣传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8.3.1 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推广绿色消费模式:一、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即从源头上控制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绿色生活,环保选购。即用对环境有利的绿色产品区替代高污染高消耗的消费品;三、重复使用,多次利用。即通过出门自备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牙刷等,以拒绝滥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及减少一次性使用给环境所造成的灾害;四、分类回收,循环再生。可以通过分类回收体系而使垃圾重新利用,使使用和购买再生品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五、保护自然,万物共存。即从改变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入手,减少对其他生态系统成员的损害,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完整协调。

8.3.2 倡导绿色消费行为

加大宣传,转变公众消费观念,尽量选择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新产品,使得绿色消费成为一种时尚;优化饮食结构,提升饮食质量,使饮食从量的追求向质的追求转变,坚决反对过剩消费和攀比消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安全监测和监督,大力治理餐桌污染,鼓励光盘行动,禁止买卖、食用、穿着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倡导住房适度消费,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积极推广建设生态住宅区;提倡使用环保型动力的交通工具。鼓励使用太阳能和沼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节水、节电产品和用具,推动垃圾分类和废弃物回收使用。

8.3.3 加强绿色消费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绿色消费的促进工作,制定和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限制污染严重的产品生产;指定绿色认证和绿色标志管理单位;实行绿色检疫,达到对绿色消费的保护;制定相应的产业优惠政策,在产业规划时要充分体现绿色技术思想,大力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和绿色产品的开发;在强化市场管理,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重点制止和打击假冒的绿色产品。同时,加强产业政策、资源使用政策尤其是与环境资源保护有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并协调各项法律、法规、消费政策,保证绿色消费模式的顺利实现。社会各界要加强对绿色消费方面问题的研究,为绿色技术的推广、绿色产品的开发和消费者健康权的保护出谋划策。新闻媒体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绿色消费加以宣传、引导,倡导企业为社会提供绿色产品和消费者追求绿色消费。

8.3.4 提升绿色办公意识

提倡绿色办公,推行绿色采购,建设生态型政府。将绿色办公理念融入到各级机关的日常活动中。在节能方面,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油节电为重点,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务汽车节油,切实抓好节电工作,落实空调、照明、电梯节电及其他用电设备节电。加大政府节能产品采购力度,严格采购清单内节能产品。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通过绿色采购查核表,协助承办人员对拟采购物品的设计、使用与维护、废弃处置等方面加以评估,优先购买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至2018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以上。


第九章  重点工程

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内容设计的基础上,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及生态制度建设6大体系建设需求出发,提出了10大类,59重点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1亿元,其中不包括非本地区投资。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点带面,系统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确保嵊泗县实现2018年前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详见表9-1


9-1  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规模

投资需求(万元)

建设时间

责任单位

生态空间

(一)土地空间优化


1

浙江小洋山北侧围垦工程

总成陆面积约13km2,新建北侧围堤长约7km和两座纳潮水闸。

70000

2016-2020

浙江浙能洋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

马关围填海工程

填海面积3080亩。

100000

2016-2020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3

沈家湾薄刀咀高端度假区围填海工程

围垦面积52.5亩。

32000

2016-2020

洋山开发建设管委会

4

沈家湾薄刀咀商贸服务区围填海工程

围垦面积645亩。

40000

5

大洋山西侧促於堤一期工程

新建7条海堤总长1261m

10000

2017-2020

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

洋山大岙围垦工程

围填海成陆面积1670亩。

12000

(二)海洋空间优化

7

嵊泗马鞍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保护区设立保护性设施及执法船只、管理站房、自动监测浮标、水下摄像系统等。

12000

2016-2020

县海洋与渔业局

8

嵊泗蓝色港湾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和修复美丽海岸线10km以上。

41000

2016-2020

县海洋与渔业局

生态经济

(三)产业循环发展


9*

洋山深水港四期工程

新增万t级集装箱泊位7个。

600000

2016-2020

洋山同盛港口建设有限公司

10

小洋山北侧集装箱内支线码头泊位工程

建设万t级集装箱内支线码头泊位4个。

250000

2016-2020

洋山开发建设管委会

11

舟山港马迹山铁矿石中转码头三期工程

建设30t级卸船泊位2只、10t级装船泊位2只、工作泊位2只,设计通过能力5000t

350000

2016-2020

舟山港马迹山散货物流有限公司

12

洋山国际物流中转园区一期工程

建设仓储库27座,面积72.18m2,办公及生活配套12.82m2

34000

2015-2020

裕程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3

海上物流设施提升工程

新增普通货船、特殊货船和集装箱运输船28艘。

75000

2016-2020

县交通局、海运企业

14*

上海LNG一期储罐扩建工程

新增20m3LNG储罐2座,储罐总容量达到590m3

300000

2016-2020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5

洋山申港石油储运三期工程

油品储罐总容量约48m315t级码头(结构30t)和5000t级码头各一座。

80000

2016-2020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16

嵊泗小洋山5#6#7#海上风电场

规划装机容量55kW

100000

2016-2020

中广核东南分公司

17

嵊泗海水淡化扩建工程

新增菜园4000t/d、洋山和嵊山各2000t/d

10000

2016-2020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18

嵊泗金滩蓝湾旅游小镇

金沙滩、海明珠为主题品牌,建设小镇会客厅,怡贝湾、天悦湾、海豚湾旅游度假及离岛民宿休闲度假等旅游配套设施。

150000

2016-2020

县旅游局

19

嵊泗花鸟旅游示范岛

百年灯塔、海上花鸟为主题品牌,建设到灯塔去旅游度假及景区提标等旅游配套设施。

30000

2016-2020

县旅游局、杭州西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

嵊泗东海五渔村风情小镇

渔俗、渔事、渔家、渔韵为主题品牌,建设主题村落、海钓俱乐部、民宿及景区提标、慢行系统、道路景观等旅游配套设施。

40000

2016-2020

县旅游局

21

嵊泗蓝海牧岛品质度假区

百年渔乡、蓝海牧岛为主题品牌,建设主题村落、海钓俱乐部、民宿及景区提标、慢行系统、道路景观等旅游配套设施。

30000

2016-2020

县旅游局

22

嵊泗马关红树林度假世界

高端旅游度假航母为主题品牌,建设植物迪士尼、精品酒店、会议会展等旅游配套设施。

150000

2017-2022

北京今典集团、县旅游局

23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

海洋资源生态修复工程、投放各类人工鱼礁150座以上,增殖放流鱼贝类7亿条以上及岛礁保护等。

22000

2016-2020

县海洋与渔业局

24

嵊泗渔业服务基础设施

嵊泗中心渔港(新港区)二期陆域回填、水产品加工、水产品交易等物流集散设施、渔用场地、渔用仓库、渔用码头等建设。

50000

2016-2020

县海洋与渔业局

25

嵊泗蓝海牧岛.枸杞贻贝产业

建设枸杞贻贝牧场嘉年华主题公园、贻贝海洋牧场众筹养殖体验、体验式观光综合体。

21000

2016-2020

县旅游局

生态环境

 

(四)环境质量改善


26

嵊泗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等。

15000

2017-2019

县住房建设局

27

嵊泗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工程

继续实施渔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设施,提升供水设施、渔农村环境提升等工程内容。

20000

2016-2020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环保局

28

泗礁本岛无害化处理二期工程

垃圾焚烧处理规模100t/d

15000

2016-2020

县住房建设局

29

泗礁本岛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管网延伸。

5000

2016-2020

县住房建设局

30

污染土壤修项目

完成嵊泗丽晶苑6号、8号地块污染场地修复。

1300

2016

县发改局

(五)生态系统保护


31

嵊泗再造绿岛景观提质工程

生态公益林、绿屏景观林和游憩景观林等山体造林3000亩,森林抚育25000亩,村庄绿化20m2

5000

2016-2020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32

嵊泗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河湖库塘清淤9.39,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km²

1500

2016-2020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33

嵊泗地质灾害治理和环境保护工程

菜园镇、大洋镇、黄龙乡等6处废弃矿山和菜园镇、五龙乡、枸杞乡等17处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治理。

5000

2016-2020

县国土资源局

(六)风险防范


34

嵊泗"防洪减灾工程

菜园金鸡岙、长弄塘、基湖、宫山水库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及枸杞大王塘、花鸟南岙塘和洋山圣姑海塘等3项海塘加固。

5000

2016-2020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35

嵊泗气象综合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多普勒天气雷达、气象自动站、气象预警预报服务系统、台站基础设施等。

6000

2016-2020

县气象局

生态生活

(七)人居环境改善


36

嵊泗国道(G526)改建工程

改建李五线、李插线、五马线共33.7km

40000

2016-2020

县交通局、交投公司

37

嵊泗农村公路提升工程

改造提升农村公路59km

30000

2016-2020

38

嵊泗客运中心建设工程

扩建、改建沈家湾客运中心、洋山客运中心,新建泗礁岛、嵊山、枸杞、黄龙、花鸟以及50个港湾式停靠站。

20000

2016-2020

39

嵊泗客运码头建设工程

改扩建嵊山箱子岙码头、新建泗礁岛车客渡码头、枸杞车客渡码头、东库岛客运码头,改建洋山、花鸟货运码头。

20000

2016-2020

40

嵊泗海上交通客轮提升工程

新增、更新客运船舶各3艘、新增客运车辆100辆、更新车辆60辆;新增水上飞机、小型游船、游艇等。

35000

2016-2020

41

嵊泗县饮用水提质工程

大陆引水,泗礁、嵊山、洋山海水淡化和基湖水厂、黄龙水厂、花鸟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设施。

139000

2016-2020

县农林水利局、环保局

42

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实施智慧民生、教育民生、医疗服务、就业服务、养老服务、保障性安居、小岛迁大岛建安置房、价格补贴等工程。

50000

2016-2020

县卫生局、民政局、住建局等

43

嵊泗天然气利用工程

建设泗礁本岛的管道燃气供应以及小洋山港区门站(含LNG加气站及综合楼)1座、中低压燃气管网等相关设施。

20000

2016-2020

县经信局

44

嵊泗微城风情小镇

建设港湾新城商住楼、旧城改造、特色餐饮店、市政基础设施及绿化景观等。

50000

2016-2020

县住建局

(八)生活方式绿色化


45

嵊泗慢行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环岛骑行道、滨海游步道、山坡健身道等沿线景观、观光平台、休憩驿站等海岛慢行系统50km

10000

2016-2020

县交通局

46

嵊泗绿色交通建设工程

车辆清洁能源使用改造、建设充电桩场站,增加城区公共交通覆盖率等。

5000

2016-2020

县交通局

47

绿色采购工程

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采购应用先进的环保节能产品和材料。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扶持力度。

200

2016-2020

县政府、县招标中心

生态制度

(九)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48

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与监测机制

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对赤潮等监测

200

2016-2020

县环保局

49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长效考核机制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考核比重,探索建立绿色GDP”领导干部绿色考核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

200

2016-2020

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

50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制度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相关制度,建立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

800

2016-2020

县政府办、县环保局

51

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建设

实施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

200

2016-2020

县环保局

52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工程

创建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不少于6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3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5个以上。

360

2016-2020

县环保局

生态文化

(十)观念意识普及


53

生态文明宣教平台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网站,开通生态文明建设的微博、微信和电视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大型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益性广告。

100

201-2020

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中心

54

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建设

在教学过程中渗透生态文明教育,在全县各中小学增设生态文明教育课时,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

300

2016-2020

县教育局

55

企业生态文明教育建设

在企业法人培训中加入生态文明教育内容,针对污染严重企业、环境信访企业、受行政处罚企业法人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培训班。

200

2016-2020

县环保局

56

学习型机关建设

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党员培训课程,开展机关学习日活动,定期组织党政干部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培训。

300

2016-2020

县环保局

57

生态文明相关手册编写

编写《嵊泗县渔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行为手册》、《嵊泗县中小学生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读本》|《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读本》。

250

2016-2020

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

58

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以生态环保教育、生态系统保护、循环经济、生态文化等为主体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600

2016-2020

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59

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文件,进行环境质量环评、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环境信息公开。

100

2016-2020

县环保局













第十章  保障措施

9.1 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镇等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切实负责、部门整体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抓好规划实施和落实。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功能区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要则,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不断提高领导执政能力、强化执行能力。

9.2 推进制度创新

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适合嵊泗区域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坏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建立体现海洋海岛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深化海洋海岛、土地、岸线等资源的集中利用开发制度的改革。健全环境监理机制,对于渔业、工业等对海洋海岛环境构成影响的行为,给予责任追究和一定赔偿。积极引导企业靠拢政府,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市场化,引导社会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对污水、废气、固废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完善各区域的管理制度,加强红线区管理和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建立差别化的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各区实际分布情况、发展特色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确定差别化考核目标值。对嵊泗列岛自然保护区建设,实行必要的金融、税收优惠政策,使之向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9.3 加大资金投入

要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要逐年有所增加,尤其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监控、近海岸水环境治理等重大生态建设项目,要重点投入确保实施。各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建设资金的各项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引进外资,不断加大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做好资金的来源、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核,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核与检查和资金使用失误的责任追究等工作。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实行按排污总量进行收费,并逐步向城镇居民收取排污费。所征收的资源和环境保护税费,集中用于生态建设。

9.4 强化科技支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立生态环境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根据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加大对高素质人才引进培育力度,重视发挥人才作用,积极引进人才,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同时,加强对本地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懂管理的人才队伍,满足生态建设的需求。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进行重点研究。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重点开展优势绿色产业生态设计、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促进嵊泗县生态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技术水平的提高。发展和培育科技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功能,形成高效运行的科技信息网络。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优惠政策和重点扶持。

9.5 深化公众参与

加强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范围、技术指标要求等的了解,采取多样式的信息交流,包含网络、嵊泗县电视台和广播等宣传,给市民提供一个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通道。同时,有关部门可以开展公共会议,组织居民评审团等,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加具体的计划与措施,让公民参与其中,各抒己见;多邀请市民参加生态文明相关座谈会、听证会。实行民众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职能,逐步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并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地接收各方面的公众反馈信息,及时讲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融合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