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全方位开展“一查两严管”强化鳗苗特许捕捞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鳗苗捕捞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鳗苗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海上生产秩序,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嵊泗县海洋行政执法局切实按照“一查两严管”要求,于2024年1月16日至4月下旬全方位组织开展鳗苗捕捞专项执法行动,整治非法捕捞鳗苗行为。
一是严格加强规模监管。严格控制我县鳗苗特许捕捞总规模,要求渔船作业网具网口面积不超过15m2,网身长度不得超过15m;网具数量按照1名船员不超过50顶来核定,且总量不得超过200顶。
二是强化落实执法巡查。聚焦重点海域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全面加强海上鳗鱼专项捕捞渔船监管,加大港口和海上检查力度,对专项捕捞渔船持证情况、作业方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打击无专项证从事捕捞行为,严肃查处船员不适任、“人证不符”、擅自关闭通导设备等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同时,落实鳗苗专项捕捞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强化我县定点上岸情况监管,对返港渔船的种类、数量和交易量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鳗苗专项渔船的渔获物在指定渔港(码头)上岸。专项行动期间,共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3次,出动执法人员279人次,出动执法船艇22艘次,航时112小时,航程1301海里,检查渔船37艘次,发现安全隐患22处,均已整改完成,查获违规渔船8艘,均已立案处罚完成,对指定上岸点检查9次,检查上岸点23个次。
三是严格落实收尾监管。专项捕捞收尾期,加强渔船动态分析研判,落实动态监管平台管理,禁止越界捕捞和违规出海行为。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一方面是组织执法人员赴相关收购点开展暗查暗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收购、运输鳗苗行为;另一方面是强化海上打击力度,严查违反捕捞作业时限进行鳗苗捕捞行为,并组织开展违规网具清缴工作,对重点海域残留的违规网具进行清缴,坚持发现查获一顶,收缴销毁一顶,行动期间共清缴鳗苗网具82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