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明确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自今年4月1日起,该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根据我县具体情况,不存在生产和销售射频类仪器,近日,记者跟随县市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场所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该射频类仪器的行为,并对使用的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记录台账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虚假折价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要求经营者做到“票、账、物”一致,规范经营。

县市监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刘琦岽表示:“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不存在符合条件的射频类皮肤治疗仪。后续我们会加强监管,也提醒消费者在美容院消费的时候,要查看治疗仪器有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还有要谨慎参加医疗器械的体验活动,如果有皮肤上的问题请及时就医。”
接下来,县市监局将会开展美容美发行业的治理专项行动,对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进货渠道以及一些大型医疗器械的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检查,维护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的“美丽”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