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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预警及应对情况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森林防火“十不要”

发布时间:2024-04-03 16:0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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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清明祭扫时节,野外用火和祭祀烧纸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森林防火要谨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

3、不要在林区内用火把照明。

4、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5、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6、不要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7、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8、不要在野外生火取暖。

9、不要在乘车时乱丢烟头。

10、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