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救济途径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标准等信息予以公告。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执法范围:嵊泗县
监督举报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
举报投诉电话:0580-5081061。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名单,附件1。
四、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嵊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嵊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行政执法流程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流程图。详见附件2。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详情见附件3。
七、裁量标准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规定,详情见附件4。
附件1: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docx
附件2:
执法流程.pdf
附件3: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跨部门清单和计划.docx
附件4:
嵊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