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16:04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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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杭州市住保房管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和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要求,提升住房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30日

浙建〔2021〕12号附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