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建议协办意见答复的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傅国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棋牌室综合治理建议》的议案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协助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将协办建议答复如下:
一、卫生健康部门对棋牌室经营不实行审批和登记管理:根据原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员会下发的《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7〕94 号)文件附件“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中,对部分公共场所适用范围的界定:(五)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不包括棋牌、健身、网吧、儿童游乐场所。”,明确规定棋牌室不纳入卫生行政许可,不属于卫生监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
二、议案中涉及的棋牌室“环境脏乱无序、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文明形象差”等问题,根据部门监管职责,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