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议案答复的函
彭存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好嵊泗贻贝特色品牌,推进贻贝可持续发展的议案》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牵头办理此议案,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推进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保护工作。2024年我局积极向上对接,努力获取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申报资格并完成申报,目前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我局联合县海洋经济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政、司法多部门制定协同保护机制,着力构建嵊泗贻贝地理标志防护网,将于贻贝主产区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法规的宣贯活动,严格规范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嵊泗贻贝地理标志的行为。积极应对嵊泗贻贝被侵权的相关问题,已起草舟山市内嵊泗贻贝地理标志联合保护行动方案,将联合贻贝行业协会借助市级执法部门力量,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和取证,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标志或非法标注贻贝原产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是推进地理标志品牌宣传。探索渔文旅融合发展文章,用好“枸杞贻贝文化节”“东海五渔节”等重要节庆活动宣传载体,积极构建“地理标志+传统文化+旅游”新载体,确保嵊泗贻贝在品牌宣传上实现新的突破,不断提高嵊泗地理标志知名度。积极引导传统养殖加工企业开展电商业务,探索引进嵊泗贻贝直播式售卖运作模式,扩大贻贝销售渠道。组织贻贝加工企业参加青岛渔博会等展览展会,加强嵊泗贻贝产品推介,以节、以赛、以会促销,进一步提升嵊泗贻贝知名度、竞争力和附加值。深入推进嵊泗贻贝地理标志富农省级试点,落实地理标志产品溯源、专用标志使用扩面、贻贝生产企业品字标打造等改革工作任务,努力提升“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市场影响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