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02Q/2024-32226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02Q/2024-32226
农业、畜牧业、渔业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06-12
嵊海经局〔2024〕18号
LSSD65-2024-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4-06-18 10:3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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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保障我县安全引领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嵊泗县2024年度安全引领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12日
嵊泗县2024年度安全引领船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和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推动海上“千万工程”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渔船的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我县渔船特点,现就开展安全引领船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我县启动的海上“千万工程”,渔民普遍反馈较好。渔民期望扩大引领船建设受益面,着力解决船龄10—20年的渔船安全性问题。为着力解决这部分渔船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隐患多、“浙渔安”供电不足等问题,决定开展安全引领渔船建设,主要完成这部分渔船火灾隐患和“浙渔安”供电系统整治,进一步夯实渔船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撑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24年选择船龄10—20年的渔船(以2024年1月1日为船龄计算日期)以及安装“浙渔安”设备的渔船(其他渔船因特殊原因也可申请),实施一体式操控台、厨房机舱防火改造,全船电线电缆、配电箱等整体更换,关键点位安装感温感烟报警器,提升船员保护设施,“浙渔安”供电系统提升等七方面13条建设内容,具体见附件1。2024年全县计划打造24米以上安全引领船50艘,其中菜园镇13艘,嵊山镇14艘,洋山镇6艘,五龙乡4艘,黄龙乡8艘,枸杞乡4艘,花鸟乡1艘。
三、申报、实施流程
(一)申请对象。安全引领船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4年改造对象为船龄10-20年的渔船以及船长24米以上安装“浙渔安”设备的渔船,原则上优先安排船龄小的渔船。
2.2023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
3.单锚张纲张网渔船除外。
4.已参加“引领船”建设的渔船不可重复申请。
5.三年内有“拆旧建新”或“减船转产”打算的,不建议申请。
(二)申报流程。由渔船所有人主动提出申请,填写《安全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附件2),并经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和乡镇同意后汇总上报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下发建设名单。
(三)组织建设。安全引领船需严格按照安全引领渔船建设内容(附件1)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改造内容,实施过程由各乡镇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施工单位应具备专业的船舶改装、船舶制造船舶工程、船舶修理等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前通过乡镇报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施工。
(四)验收。安全引领船建设船只必须以乡镇为单位向县海洋经济发展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同时形成验收材料(验收材料清单见附件3)。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整改完成后予以申请补助,验收报告应要体现整改前和整改后的情况。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对第三方机构的验收和审价结果进行评估论证。另一方面安全引领船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组织抽查,验收结果抄报省海洋经济发展局。
(五)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后,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分档给予一定的补助。对船长36米(含)以上的渔船,省级补助9万元/艘、市级补助2万元/艘;对船长24米(含)至36米的渔船,省级补助8万元/艘、市级补助1.6万元/艘。各级财政补助以改造费用的50%为限,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且县级财政补助不超过市级补助。各乡镇在将资金拨付给补助对象前需要公示,公示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
(六)资金监督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申请对象以后的申请资格。
1.申请对象在项目申报、实施中存在弄虚作假及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
2.拒不接受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
3.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有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与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安全引领船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同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可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
(二)加强审核监督。各乡镇在申报前需要加强对申报船只的筛选审核工作,审核其是否满足补助申报的基本条件,判断其是否适合进行此类更新改造。尤其是要加强对过户船只的审核力度,过户前已享受过同类补助的不予再次补助。各乡镇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明确双方职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及时跟踪安全引领船建设项目进展,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三)加强宣传力度。安全引领船建设政策性强,建设内容要求具体,操作难度比较大。各乡镇要利用各种媒介载体,深入宣传,动员组织渔民群众积极申报、主动参与,落实建设改造的主体责任。
本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安全引领渔船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驾驶台改造 | 更换一体式操控台。 |
厨房改造 | 1.厨房内电器设备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以及防触电保护装置。 2.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如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液化气瓶应妥善固定于开敞甲板,炉灶具有自动熄火装置。 3.厨房围壁应为钢质结构。 |
机舱防火分隔 | 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机舱棚应为钢质结构,防火分隔等级符合要求,出入门应为相应等级防火门。 |
风雨密设备改造 | 甲板室的风雨密门、露天甲板的小型风雨密舱口盖、舷窗、机舱天窗采用符合船用标准的舾装件。 |
船员保护设施改造 | 1.在船员室、厨房、机舱等关键部位安装感温感烟报警器。 2.对机器运转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措施。 |
电线电缆整理改造 | 1.整理全船电缆,移除老旧电缆和非船用电缆或者重新布线,更换破损配电箱及开关插座。电线电缆更换后,老线路须停用移除。 2.不出现私接电缆线路问题。 3.整理各种配电板、充放电板,更换损坏或老旧电板。 |
“浙渔安”供电系统改造 | 1.更换或安装专用蓄电池,根据需要单独拉电线。 2.安装转换器、稳压器、充电器、抗干扰的恒压装置等设施,保障“浙渔安”系统的用电需求。 |
附件2
安全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
渔船基本 信息 | 船名号 | 作业类型/方式 | |||
船长 | 米 | 主机功率 | KW | ||
建造完工日期 | 船龄 | ||||
船主姓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计划投入金额(万元) | |||
驾驶台改造 | £更换一体式操控台 | ||||
厨房改造 | £厨房内电器设备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以及防触电保护装置 £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如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液化气瓶应妥善固定于开敞甲板,炉灶具有自动熄火装置 £厨房围壁应为钢质结构 | ||||
机舱防火分隔 | £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机舱棚应为钢质结构,防火分隔等级符合要求,出入门应为相应等级防火门。 | ||||
风雨密设备改造 | £甲板室的风雨密门、露天甲板的小型风雨密舱口盖、舷窗、机舱天窗采用符合船用标准的舾装件。 | ||||
船员保护设施改造 | £在船员室、厨房、机舱等关键部位安装感温感烟报警器。 £对机器运转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措施。 | ||||
电线电缆整理改造 | £整理全船电缆,移除老旧电缆和非船用电缆或者重新布线,更换破损配电箱及开关插座。电线电缆更换后,老线路须停用移除。 £不出现私接电缆线路问题。 £整理各种配电板、充放电板,更换损坏或老旧电板。 | ||||
“浙渔安”供电系统改造 | £更换或安装专用蓄电池,根据需要单独拉电线。 £安装转换器、稳压器、充电器、抗干扰的恒压装置等设施,保障“浙渔安”系统的用电需求。 | ||||
其他 | |||||
申请人签字 | 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 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安全引领船验收清单
一、安全引领渔船建设申请表
二、船舶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渔船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施工合同、增值税发票
五、设备材料清单和相关产品合格证
六、安全引领船创建前后必须写上有船号的对比照片(提供所有建设内容前后对比的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