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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重大民生信息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18 15:22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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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为加强新教师管理,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管理指导意见》(舟教人〔2020〕10 号)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2023年新入职的中小学试用期新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考核
由学校根据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
(二)岗位履职考核
由学校根据学年教师任职考核办法,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校本培训等四个方面对新教师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有效。
(三)试用期培训考核
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考核内容为集训考勤、过程性效果评价、分散培训 (记录册)、教师素养等方面。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四)课堂教学岗位能力考核
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考核内容为班队课以及学科课堂教学。结果分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
每位新教师于6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试用期考核表,并撰写试用期工作总结。
(二)学校考核
学校应成立新教师试用期考核小组,制定新教师试用期考核细则。通过听汇报、看台账、座谈会、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于7月5日前完成新教师试用期师德考核及任职考核并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三)师训部门考核
县教师进修学校于6月20日前完成对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并于6月30日前完成对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并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四)确定考核等级
县教育局根据新教师的岗位履职情况、所在学校考核意见及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考核结果,确定新教师试用期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陈芬儿,电话:662112.
附件:嵊泗县2023届新教师试用期岗位履职考核表
嵊泗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嵊泗县2023级新教师试用期考核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指导师 | |||||||||
所在单位 | ||||||||||||
所任学科及班级 | ||||||||||||
一年来工作总结 | (字数1000字以上,另附) | |||||||||||
评价部门 | 考核内容 | 考核等第 |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学校考核 | 师德修养 | |||||||||||
工作态度 | ||||||||||||
教学能力 | ||||||||||||
工作实绩 | ||||||||||||
校本研训 | ||||||||||||
师训部门 考核 | 集训考勤 | |||||||||||
过程性效果评价 | ||||||||||||
分散培训 (记录册) | ||||||||||||
教师素养 | ||||||||||||
班会课教学 | ||||||||||||
学科教学 | ||||||||||||
其他 | ||||||||||||
学校 考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 |||||||||||
教师进修学校意见 |
单位(盖章) | |||||||||||
县教育局 意见 |
单位(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