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财农〔2023〕31号)文件,现将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时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实行动态监控,专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请你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早出成效、按期完工。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嵊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立项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主体 | 建设地点 | 项目类型 | 项目实施内容、规模 | 资金 估算额 (万元) | 资金筹措 | 受益农户人数 | 绩效目标 | 联农带农机制 | 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万元) |
1 | 金平村金鸡岙码头上方渔用仓库建设工程 | 金平村 | 金平村 | 产业配套设施 | 在金鸡岙码头上方建造两间渔用仓库,总面积80平方米。 | 25 |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 300 | 通过房屋出租实现村集体增收1.5万元/年。 | 收益分红 | 20 |
2 | 绿华村海堤道路维修加固工程 | 绿华村 | 绿华村 | 农村基础设施 | 在沙厂干海塘边对外围20米砼壁墙进行维修加固,使用混凝土150方,里侧填石600方,之后进行硬化,并对危险区域进行排险。 | 28 |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 100 | 通过完善设施便于村民日常生活安全与渔业生产安全。 | 其他 | 20 |
3 | 南港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 | 南港村 | 南港村 | 农村基础设施 | 将原南港菜场公厕及老社区公厕进行整合,配置坐蹲式坑位及坐便器7处,小便池4处,新建工具间,洗手池及无障碍设施等。 | 20 |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 100 |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便于村民日常生活使用。 | 其他 | 15 |
合计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