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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24-32306
旅游
县政府办公室
2024-05-31
嵊政办发〔2024〕15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2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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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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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嵊泗县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规范海岛民宿产业发展,推动民宿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民宿服务品质,营造依法依规经营、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助力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体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我县“以旅活县”战略目标及“美丽嵊泗美好嵊泗”建设目标,以规范民宿经营为切入点,以强化民宿合法诚信经营为导向,以促进民宿产业发展为根本目标,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主动、示范带动”的原则,精心培育一批信用建设基础好、信用管理效益明显的诚信典型,加快建立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格局。
二、工作体系
(一)编制民宿行业信用管理标准。深入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信用基础情况调研,掌握了解目前民宿行业经营通用性的规则方案,宣传介绍建立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意义。加强与县外从事标准化研究、编制标准文件的科研院校、专业机构的合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海岛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标准文本。
(二)建立民宿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服务站。在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机构、民宿行业协会内设立民宿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服务站点,开展“一站式”信用指导服务,针对民宿行业的经营特点,对市场主体按时年报、依法公示信息、遵守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等进行指导和提醒,对市场主体办理年报公示信息修改、联络员变更等提供便利和帮扶,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三)规范民宿行业信用合规行为。民宿经营者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行政事项时应当提交真实材料,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应当遵守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做到主体资格合规、业务经营合规、制度管理合规、场所要求合规、从业人员合规,严格防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发生。
(四)开展民宿行业信用评价。根据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标准文本各项条款,对民宿开展分类评价,分批推进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和应用于民宿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中。
三、政策体系
(一)制定行业团体标准。通过制定《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标准》等标准文件,将试点工作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完善民宿等级评定制度。
(二)设计完善配套制度。修订《嵊泗县民宿行业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嵊泗县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等县级规范性文件,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确保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在民宿行业落地实施。
(三)推进落实省级试点。对标兄弟县区先进经验,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推进海岛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新模式。
四、评价体系
(一)强化工作进度考核。科学设置各项任务绩效目标,强化督查督促和月度工作进度晾晒,加快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跟踪监测导入成效。对导入运用行业信用标准的民宿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突出典型经验引领。及时总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创新,提炼工作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梳理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整体协同。成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菜园镇、花鸟乡等部门乡镇密切协同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三)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短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民宿行业信用建设的工作措施,扩大知晓率,披露曝光民宿“不良信息”。加强行业诚信教育,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引导民宿诚信规范经营,树立民宿行业良好形象。
附件:嵊泗县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嵊泗县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嵊泗县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对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嵊泗县民宿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云飞 副县长
副组长:曾 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湘衡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毛纪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石华辉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魏艇胜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马徐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丁世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戴 斌 菜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 笛 花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徐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如遇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