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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24-32307
农业、畜牧业、渔业
县政府办公室
2024-05-31
嵊政办发〔2024〕16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2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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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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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海钓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嵊泗县海钓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质效,严厉打击非法海钓行为,维护钓场秩序,保障海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我县专业化海钓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海钓系列行动精神,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增强执法协作,完善执法机制,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维护海钓活动秩序,保障海钓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海钓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规范海钓活动提供嵊泗样板。
二、组织领导
本次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统一领导并协调行动。领导小组分设法规指导组、执法处置组、信息宣传组三个功能组,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分组长,分别负责行动任务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详见附件1。
三、各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法规指导组。
法规指导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要负责研判本县海域内海钓活动可能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参考附件2),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汇总编制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细化并明确执法主体、处罚主体,化解执法争议问题,研究出一套嵊泗标准,指导执法处置过程。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反馈我县海钓活动形势及政策法规上存在的问题,便于上级部门决策部署。
承担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嵊泗海事处
(二)执法处置组。
执法处置组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嵊泗海事处共同牵头,主要负责:统筹执法力量,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水、港、陆执法全覆盖;推动实施部门联合办案,深挖案件线索,提升监管合力,强化行刑衔接,增强执法威慑。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情报共享、执法合作机制。
承担单位: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嵊泗海事处、县公安局、海警嵊泗工作站、各乡镇
(三)信息宣传组。
信息宣传组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主要负责收集汇总动态执法信息、阶段性成果信息等,适时派遣记者随船跟拍记录执法过程,及时向社会发布有效信息,切实体现执法成果,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社会舆论。
承担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嵊泗海事处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组各成员单位应在本次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本单位资源优势,与其他成员单位职能互补,形成执法合力;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部署好行动力量,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协同。法规指导组应提前研究制定主要执法事项、违法违规行为种类及处罚依据和标准,并全程指导执法处置过程,处理案件管辖争议等事项,保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过程法规政策切实可行。执法处置组在领导小组及法规指导组指挥、指导下开展联合执法处置,执法过程中,如发生案件管辖争议,及时寻求法规指导。
执法处置组成员单位工作安排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行动全程排查辖区内纳管海钓船舶和“三无”海钓船舶情况;保障纳管海钓船舶船名号统一,并在船体上规范刷写;强化动态管控和干预,严防擅自拆卸、遮蔽定位设备情况出现。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嵊泗海事处:提供船艇保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重点水域值守。依法打击纳管海钓船舶违规行为,加强“三无”船舶排查及处理。两家单位统筹协调执法船艇及执法人员值班值守,积极探索轮流带班执法模式,加强协作,依法办理非法海钓相关案件,深挖案件链条,为研判非法海钓形式提供直接依据。
县公安局、海警嵊泗工作站:提供无人机等取证设备、人脸识别等技侦手段,实现装备共用、信息共享;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查办,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三)强化宣教引导。信息宣传组要加强与法规指导组和执法处置组的联系,要将宣传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发布执法动态、典型案件,县委网信办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执法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
(四)强化督查问责。要强化各组各单位履职、执法、办案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切实督促行动进度,保障行动期间每项任务、每起事件责任落实。对于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附件:1.嵊泗县海钓船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
2.关于印发《海钓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
附件1
嵊泗县海钓船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
一、县海钓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云飞 副县长
副组长:王世权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局长
於坚敏 嵊泗海事处处长
成 员:陈 波 县监委委员
陈 攀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 燕 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郑 斌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旭洲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 力 县司法局副局长
毛纪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建业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毛亮亮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 愉 嵊泗海事处副处长
倪 盛 海警嵊泗工作站执法队队长
郑宁宁 菜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泽存 嵊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汤 定 洋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夏乾峰 五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元俊 黄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孟祥磊 枸杞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立东 花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法规指导组
组 长:陈 攀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郑 斌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旭洲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 力 县司法局副局长
毛纪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建业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张 愉 嵊泗海事处副处长
(二)执法处置组
组 长:付建业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成 员:张 愉 嵊泗海事处副处长
毛纪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倪 盛 海警嵊泗工作站执法队队长
郑宁宁 菜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泽存 嵊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汤 定 洋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夏乾峰 五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元俊 黄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孟祥磊 枸杞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立东 花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三)信息宣传组
组 长:毛亮亮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 愉 嵊泗海事处副处长
付建业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副局长